[党纪党规方面个人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主要畜禽样本轮换业务培训、乡镇农业统计员的业务培训3次,切实加强村级统计员业务指导;二是2023年6月15日,发函相关乡镇,建议对年龄超过70周岁以上统计员进行重新选聘,目


 中共寿宁县统计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2月27日至4月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6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局党组高度重视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学深悟透县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队、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9次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达成了全力以赴抓整改的思想和行动的高度统一,逐条剖析成因,集中研讨措施,形成合力抓整改。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围绕整改,深刻学习领会反馈意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及我省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著作,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开展网络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三)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2023年7月20日,统计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每位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结合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分别认领问题,深挖细找,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会上3位领导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四)精心部署,建立推进机制 

制定了《中共寿宁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从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方面,进行任务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深学笃用统计工作新精神新要求存在差距”的问题 

1)关于“聚焦新理论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25日,局党组会议学习国家统计局党组刊登在《求是》杂志上文章《我国经济砥砺前行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实际,研讨撰写了3篇研讨材料,提出破解产业瓶颈的措施方法二是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寿统党组〔2023〕11号),聚焦国家、省、市新精神、部署新要求,明确2023年度学习研讨专题12个;三是通过“线上+线下”自学模式,组织干部参加福建省干部网络学院寿宁县县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学习,通报“学习强国”学习情况6次,订阅《求是》《中国信息报》等传阅学习刊物5本,在全局上下掀起学习热潮。 

2)关于“学习政策法规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2023年4月28日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2023年5月18日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2023年6月14日学习《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2023年7月18日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2023年6月25日党支部大会学习省统计局印发的《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福建省统计质量管理办法》等2023年8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法治统计建设规划(2021-2025年)》。二是2023年616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三是2023年8月8日召开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会,对《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福建省统计条例》等进行解读。 

3)关于只传达不部署”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3月15日局党组会议传达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及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会议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安排;二是截至2023年11月,共召开全局工作会议13次,分管领导围绕分管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主要领导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强调部署;三是2023年6月16日,在《寿宁县统计局党组会议制度》中新增“会议要求”,明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需结合我县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4)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8日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二是2023年6月16日,在《寿宁县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中对公务接待”进行再规范,确保每一笔公务接待都有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接待公函等材料,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和菜品数量,杜绝超标准接待。三是巡察意见反馈后共接待10次,均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要求执行。 

3.关于统计法治建设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5)关于制定制度敷衍应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4日,在全局干部工作会议上强调公文审批规范,坚决杜绝为年终业务检查而临时制定制度现象;二是2023年6月16日,局党组会议研究修订《寿宁县统计局制度汇编》,更改过时、不规范、表述不切实际等制度3个,如《寿宁县统计局办公用品采购、发放管理制度》、《寿宁县统计局财务管理规定(暂行)》、《寿宁县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三是2023年8月11日,局党组对撰写《统计局服务承诺制》制度敷衍应付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6)关于普法宣传教育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2日根据《全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寿宁县统计局“八五”统计普法工作制度》;二是2023年8月3日重新撰写2022年《寿宁县统计局2022年“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报告》三是2023年3月制定公开《2023年寿宁县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通过开展民法典宣传、高考期间志愿服务宣传、下乡入企宣传等活动加强统计普法四是2023年8月11日,对“普法宣传教育重视不够”问题的时任股室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4.关于统计预警监测分析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7)关于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缺乏深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4月28日印发中共寿宁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寿统党组〔2023〕16号),班子牵头开展《论新时代乡村振兴背景下寿宁的发展变化》《寿宁县林下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等调研课题,目前已撰写完成4篇二是8月16日,组织专业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2023年第一期统计分析研究培训班(视频),切实提升干部撰写统计分析报告的能力。三是强化部门沟通,在每月部门经济分析会上,统计局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预测和分析,形成《经济指标运行监测分析》9,印发《统计月报》9期,全面服务领导决策。2023年全县GDP指标增幅明显,统计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凸显。 

8)关于居民收支分析模式化’”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4月1日从犀溪镇选调1名首席统计员充实到调查队强化信息分析撰写工作;二是专门安排人员向农业农村局革局等相关部门收集资料,对居民收支数据进行深入分析,2023年68月,撰写高质量信息分析2篇呈报市调查队;三是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各类专业信息分析进行审核,今年以来审核信息分析2篇。 

9)关于专题调研分析少且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全局贯彻落实大兴调查研究,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工作布局,分组撰写《论新时代乡村振兴背景下寿宁的发展变化》《寿宁县林下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寿宁县规上服务业运行态势及增长路径探析》等调研课题,目前撰写完成调研报告4篇,其中《寿宁县林下经济发展情况调研报告获市统计局优秀统计分析报告”三等奖二是局领导对所有调研分析稿件的规范性进行审查,上半年共审核各专业信息分析11篇;三是2023年8月11日对《关于社区养老服务的专题调研分析报告》等5份报告抄袭网络问题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5.关于“名录库建设和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10)关于“入库申报材料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规范2023年以来全县一套表调查单位入库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分门别类统一建立档案;二是2023年起,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均有专业人员、名录库人员、名录库主管领导签字审定;三是2023年6月4家企业缺失的《调查单位月/年度审核登记表(一)》予以补充登记四是截至2023年11月,共申报入库企业25家,均严格按规范要求提供完整入库申报材料。 

11)关于“入库申报把关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名录库业务培训,学习《福建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年度和2023年月度一套表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闽统办〔2022〕32号)。二是已收集2023年贸易、服务业、建筑业、工业、5000万以上投资企业入库申报材料20家,并按要求归档整理成册三是已印发《2022年度和2023年月度调查单位申报服务手册》,明晰“四上”调查单位入库流程、标准和需提供的资料,提高申报资料完整性、规范性和入库成功率,目前已申报入库22家企业,其中贸易企业通过率100%,工业企业通过率100%,服务业企业通过率100%,投资项目通过率80% 

12)关于领会文件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2023年6月14日,组织全局干部集中学习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四上”企业培育纳统和“四下”企业抽样优化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高质量纳统工作》内容;二是加强部门联动,筛选比对数据,摸排“准四上”企业,税务部门沟通对接4次,通过税务提供的企业项目单位纳税信息,结合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摸排梳理28家“准四上”企业清单,并下发给各乡镇各部门进行跟踪培育。 

6.关于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13)关于“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16日,局党组重新审定《寿宁县统计局保密制度》二是2023年7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保密、网络安全等相关知识听取上半年保密安全相关工作汇报,党组书记对下半年保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14)关于“密级文件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25日,局党组对2021年机要人员遗失秘密文件1份问题进行情况再核实,并形成结论性意见;二是关于2021年机要人员遗失秘密文件问题,2022年7月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调离岗位。三是指定机要负责人1人,2023年7月20日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办公室涉密人员开展岗前业务培训四是2023年8月8日,召开全局干部会议,以《举案说法|涉密载体管理,这3个环节要注意》为题,开展保密安全专题警示教育,并以身边典型案例提醒教育全体干部提高保密安全意识,落实保密工作责任。 

15)关于“保密承诺、法律法规学习未全员覆盖”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6月8日,对全局《保密承诺书》签订情况进行再梳理,对未签订《保密承诺书》的2名干部落实补签;二是2023年6月14日,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国家统计局印发《统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三是上半年通过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全体干部会议、党支部学习等方式多维度开展保密教育学习4场次,进一步营造浓厚保密学习氛围。 

16)关于“档案管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3年6月16日,印发《寿宁县统计局统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规范要求;二是指定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档案管理,于2023年9月6日由分管对其进行岗前业务培训。三是拟在一楼设档案室一间,目前尚在前期整理中 

17)关于“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18日,202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性进行自查,均未发现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不到位现象;二是2023年6月16日,制定下发《寿宁县统计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三是2023年4月7日根据中共宁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在全局开展网络与数据安全自查,发现问题1条,已立即落实整改。 

7.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8)关于专题会议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25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2023年7月28日,组织召开2023年上半年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导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篇章,汇报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展情况,党组书记对下一阶段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规范会议记录,要求办公室按规范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19)关于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述职、述责述廉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7月18日,局党组召开上半年党建工作会议,听取党组书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和党支部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工作汇报的重要内容。已对2020年度党组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及2名领导干部2019年述责述廉报告补充完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三是2023年7月20日,局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关于该问题作深刻检讨。 

20)关于学习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深化对中心组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二是2023年9月15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全市、全县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并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三是印发《中共寿宁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坚持集体学习和研讨为主,每次学习安排1个学习主题,提高学习针对性、实效性。截至目前,局党组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场,专题研讨9次,撰写研讨心得18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8.关于文风不实问题”的问题 

21)关于“抄袭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4日,组织干部集中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文错情通报》,强调公文处理实践中的常见错误,督促干部保持严谨细致办文作风,防止公文错情问题再次发生二是2023年6月16日,制定《寿宁县统计局公文处理工作制度》三是已修改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实施方案》及《寿宁县统计局统一战线工作实施方案》;四是2023年8月11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撰写《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实施方案》涉嫌抄袭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22)关于“引用废止党规,使用错误文件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修改完善《2022年县统计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更正废止党规和错误文件名;2023年6月7日,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办公室人员对2023年文件规范性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存在“引用废止党规或使用错误文件名”现象;三是2023年8月11日,对撰写2022年县统计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引用废止党规及使用错误文件名的责任人予以提醒谈话。 

23)关于“未能与时俱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16日,按最新规范要求,重新审定《寿宁县统计局制度汇编》,全面修订《寿宁县统计局党组工作制度》中与现行体制改革不相符内容。二是2023年8月11日,综合其他问题,对拟定《寿宁县统计局党组工作制度未能与时俱进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9.关于落实文件要求走过场”的问题 

24)关于“落实文件要求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截至2023年5月30日,工业、投资、贸易等专业已对乡镇提供的全部调查单位初评材料报进行再审核,按规定要求重新确认上报“统计诚信企业”“优秀基层统计员”“优秀村级统计员”;二是对受推荐的10家“统计诚信企业”、28名“优秀基层统计员”以及20名“优秀村级统计员”已征求工信、发改、住建等主管部门意见。三是加强分管审核把关,规范统计员评定工作。 

10.关于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25)关于“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31日印发《寿宁县统计局关于开展全县统计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寿统〔2023〕8号)文件,对全县“四上”企业项目单位开展全面数据质量核查;二是通过执法检查,不断提高调查单位对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视程度,2023年8月30日对抽取的23家企业(项目)开展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执法检查已全部完成并立案处罚企业1家三是分别于2023年5月9日和6月2日,组织法规股与专业人员到凤阳、竹管垅、南阳、芹洋等乡镇宣传统计法及指导业务工作。 

11. 关于“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26)关于“统计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2月18日组织我局符合条件的5名干部参加全省统计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其中1人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二是2023年6月16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统计执法证考试激励机制》,对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的干部在年度考评中优先推荐评优评先三是2023年8月8日由取得统计执法证的同志在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会上传授执法考试经验,持续推进干部参与执法资格证证书考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27)关于“执法检查程序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1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二是2023年7月13日组织干部参加统计局举办的统计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统计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审;三是2023年5月16日前往福安、周宁统计局观摩取经,在座谈会上,与兄弟县市局就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进行充分交流、学习。四是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现场检查笔录》自查,自查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对象信息、检查对象意见和说明、检查对象有关人员签名等,发现存在问题3个,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 

28)关于“法律文书存在明显错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24日至7月29日我局法规股干部参加宁德市统计监督检查工作,从实践中提升统计法规履职能力;二是2023年7月3日局法律顾问对统计执法案件文书进行审核,法规股及时修正文书错误;三是2023年8月11日,对“法律文书存在明显错误”问题的时任法规股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12.关于辅助调查员绩效考核流于形式”的问题 

29)关于考核造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3日由负责农村调查点专业人员对8名辅助调查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无异议,并确认签字。二是修订完善《2023年辅助调查员考核细则》,规范辅助调查员考核工作;三是2023年8月11日对农村住户8名辅助调查员绩效考核评分表代替考评员签字问题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30)关于“好人主义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根据2022年度辅助调查员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全面梳理2022年度辅助调查员总人数,发现漏登记“不定等”人员17名,重新归档整理《2022年度寿宁县统计系统辅助调查员绩效考核结果备案表》并增加“不定等”项目,确定2022年度各类辅助调查员50名二是2023年7月对2022年度辅助调查员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进行修正后归档。三2023年起,对全县辅助调查员进行全面登记确认,并进一步规范设置辅助调查员绩效考核结果汇总表,避免因表格设置不完善造成的歧义 

31)关于“绩效考核未全员覆盖”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由专业人员将2名限下贸易辅助调查员和6名畜禽调查辅助调查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材料进行审核、整理,并统一归二是2023年的辅助调查绩效考核严格执行规范考核程序,分管领导要全程介入考核过程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签字。 

13.关于源头统计数据规范性不够”的问题 

32)关于“农业报表填报不够准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3月7日,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召开2023年度农村统计员业务培训会议,邀请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姜起耀莅临授课截至2023年8月农调队先后深入大安乡、托溪、武曲、斜滩、平溪、坑底、芹洋等7个乡镇,通过无人机精准航拍,核对粮播面积情况,增强检测效率;三2023年6月5日-12日对全县各乡镇农业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核查,梳理各乡镇、村统计台账存在问题,发现共性问题4个,个性问题2个,并第一时间在工作群进行反馈,截止目前已全部落实整改。 

33)关于“部分企业数据统计基础较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2023年7月开展的年度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指导2021年5月市统计局抽查反馈存在统计数据失真问题的14家企业完善统计台账;二是各统计专业每月采取线上线下等方式加大对本专业一套表调查单位的数据质量核查力度,并形成数据质量核查报告;三是落实统计执法工作,促进企业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2023年8月30日抽取的23家企业(项目)开展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并立案处罚企业1家 

34)关于“入户指导和督促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以来,城乡两队对住户调查的记账户进行线上线下业务指导220左右人次,记账质量达到市队要求,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二是2023年2月10日、5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居民收调查业务培训会,对各相关乡镇分管领导、乡镇统计员、辅助调查员进行居民收调查业务培训;2023年7月26日两队组织住户调查专业人员学习全国住户收支调查业务培训题库,通过学习培训,有效提高辅助调查员和专业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开展“党建+住户调查”工作,由局领导班子及党员分片挂钩联系新一轮城乡住户收支调查点进行业务指导,截至目前已下点指导60多人次。 

14.关于宣传品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35)关于“宣传品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16日,修订完善《寿宁县统计局关于物资采购、发放管理制度》,规范调查宣传用品采购管理;二是2023年8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的常见知识点,重申单位采购程序,明确要求参与询价商家需提供法人证件材料,确保询价程序严谨合法。三是2023年8月11日对宣传品采购不规范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另1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1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36关于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有待改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16日,完善《寿宁县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指定1名办公室干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将盘盈的15台平板(实属报废平板)与在用的分开存放,确保账实、账卡、账账相符。三是2023年8月11日对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37)关于“已报废固定资产未处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18日,组织干部学习《寿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寿宁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寿政文202357),强化制度规范意识;二是截止2023年8月14日,已按规定程序完成全部报废固定资产处置。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38关于“查摆问题、检视剖析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按要求对2020年4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修改;二是7月20日,召开2023年度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结合征求意见情况,认真进行剖析,确保检视问题准、原因分析透、思想认识高,整改措施实。 

39)关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中1名党员对2名党员批评意见为“少抽烟、多运动、加强学习”问题,已要求该党员重新撰写批评意见并对受批评意见的2名党员进行重新反馈;二是2023年7月4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上,局领导重申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3年7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部分党员列席旁听,局班子成员动真碰硬相互批评,意见建议针对性强,达到了预期效果。 

40)关于“述责述廉报告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25日,党组会议集中学习《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文件,重申述责述廉规定要求;二是党组书记叶家清同志对2022年度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进行再审核,严格把关抄袭或雷同现象三是关于2名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分别存在错误表述和引用废止党规现象,已按要求进行修正;四是2023年8月11日综合其他问题,对2019-2021年度述责述廉报告雷同存在错误表述责任人柯典寿予以诫勉。 

41)关于“党员民主评议优秀等次人数超过1/3”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25日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重申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规范;二是2023年3月15日-3月17日,组织党建工作者参加县直机关党支部书记暨党务干部培训班,全面提升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自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待夯实”的问题。 

42)关于“学习党纪党规有遗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18日,召开全局干部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等党纪党规;二是截至目前,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8次,每月梳理党纪党规学习情况,开展各种形式党纪党规学习5次,避免造成学习遗漏。 

43)关于专题会议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3月15日,修订《中共寿宁县统计局党组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压实责任;二是2023年7 月28日召开2023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分管领导汇报各股室风险点梳理情况,主要领导对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存在问题作重点部署。 

44)关于谈心谈话敷衍应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寿宁县统计局谈心谈话制度》,截止目前共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35人次,廉政谈话41人次,节前集体谈话1次,在谈话过程中均根据不同的情况,因人而异、分别谈话,确保了谈心谈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全面自查2023年度领导班子与干部谈心谈话及廉政谈话记录,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2023年8月11日,对谈心谈话敷衍应付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45)关于以案说纪警示教育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7月10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开展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深刻剖析案件根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是2023年6月27日,邀请省统计局原局长龚守栋同志莅临我县授课,以《坚持实事求是 搞好统计工作》为题,重点阐述近年来的统计违法案例处理情况,通过以案说纪,强化警示震慑。三是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力度,今年以来共通报统计违法案件3次,并通过“以案说纪”要求干部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营造良好统计政治生态。 

46关于“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截至2023年11月,我局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13次,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会10次;同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工作、巡察整改等工作沟通对接6次,形成监督工作强大合力。二是严肃执纪问责,彰显监督质效。充分发挥“探头”作用,运用好“四种形态”,做到常抓长管,提升监督执纪质效。5月31日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均做到立行立改;8月17日协助统计“双随机”执法抽查,并进行全过程监督。向县纪委监委案管室移交统计违法线索2条,办结2条。 

47)关于“问责结果未运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公务员考核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明确不得列为优秀等次的几种情形;二是2022年度拟评“优秀”等次干部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并在公开栏进行公示,切实强化过程监督。 

18.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48)关于“研究事项事无巨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共寿宁县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提升党组议事规范性;二是已修订完善《寿宁县统计局党组会议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明确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10000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时需经集体讨论研究。三是全面自查2023年度党组会议纪要议事事项,未再发现研究事项事无巨细问题。 

49)关于“审议文件走过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重申党组职责要求;二是2023年6月至8月,提交党组会议审议的送审稿共10份,均在党组(扩大)会议前征求全体班子及相关人员意见,有效避免会上审核不严谨问题;三是修正农调队、城调队《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两份文件表述错误部分。 

50)关于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2023年6月16日,制定完善《寿宁县统计局党组工作制度》,明确参与议事表决人员;二是规范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书记自觉把关,严格议事表决程序,非党组成员不得参与表决。 

19.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51)关于“党建带关工委建设工作机制未落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党建带关工委建设”工作纳入《2023年寿宁县统计局党建工作要点》,抓实“党建带关建”工作载体,推进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向总工会争取干部子女暑假班免费名额1个,切实减轻干部工作家庭负担三是对接团县委公益协会开展暑期公益绘画班,邀请我局三名干部职工子女参加。 

5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7日邀请县直机关工委到我局开展党务工作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二是2023年8月16日,由局分管带领党务工作者到法院党建创建示范点现场观摩学习,规范“三会一课”学习及档案整理,截至目前,我局共召开14次支委会,党员大会5次,党课3次;三是2023年8月11日,综合其他问题,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53)关于“党日活动混同于工会活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16日,制定《寿宁县统计局党组织和党员活动制度》,规范主题党日活动要求;二是制定《寿宁县统计局党支部2023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明确活动主题、内容和参会对象。截至目前,党支部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场,均未再发生非党人员参与主题党日活动现象。 

20.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的问题。 

54)关于“局党组贯彻落实《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不严谨,存在程序倒置、材料错误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8日,召开“干部政策学习暨干部考察工作会议”,专题学习《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寿委办〔2015〕19号),进一步规范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的程序;二是2023年6月27日,组织开展股级干部任免档案审查,及时修正留存档案材料错误三是截至9月,我局共推荐干部参与县组织干部人事考核2次,干部考核工作能力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提升。 

21.关于“基层统计队伍建设有待提升”的问题。 

55)关于“乡镇统计队伍稳定性较差”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16日,下发《关于提高乡镇统计队伍稳定性的提醒函》,通报2023年度各乡镇统计员变动情况,并对乡镇统计员的变动征求意见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将乡镇统计队伍稳定列为2023年度县对乡镇绩效考评内容。 

56)关于村级统计员业务水平较低”问题 

(57)关于“企业统计员兼职、外聘情况较为普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加强每月联网直报审核,要求存在“一址多企”现象的企业重新进行上报;二是各专业加强日常走访和专业核实,截至2023年11月,共开展各类走访10余次,督促企业规范统计行为,告知企业不得代填代报、弄虚作假;三是2023年7月份给调查单位发放《关于规范委托财务公司等中介机构代报行为的通知》。 

22.关于干部管理偏宽偏软”的问题 

58)关于“执行考勤纪律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8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局机关效能管理制度,并传达学习《关于三起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寿效办〔2023〕6号),进一步明确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处理措施。二是不定期对干部职工在岗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公开。2023年4月以来共开展考勤抽查4次,情况通报4次。三是2023年8月11日,对“执行考勤纪律不严格”问题的3名干部予以通报批评;综合其他问题,对柯典寿予以诫勉。 

59)关于“抽调社区疫情网格化管控工作未在岗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6月16日制定《寿宁县统计局抽调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抽调人员日常管理;二是关于抽调社区疫情网格化管控工作2位未在岗到位问题,当时已与防疫指挥部核实2位同志在岗未签到,已明确不做处理。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整改方面 

23.关于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60)关于“为整改而定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中共寿宁县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党组议事2023年1-11月,共召开党组会议26次,经过自查,均未再出现党组会议研究事项事无巨细、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等问题;三是严格执行《寿宁县统计局党组工作制度》,规范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书记要自觉把关,严格议事表决程序。 

61)关于“制度修订存在随意性”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25日,党组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提升党组议事决策的规范性;二是2023年6月16日经党组研究修订完善《中共寿宁县统计局制度汇编》,按照最新文件要求规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62)关于“反馈问题改而又犯”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47日调整干部分工,重新指定一名党员负责党组工作相关事务;二是2023年6月16日,修订完善《寿宁县统计局党组工作制度》,明确党组秘书岗位要求及工作职责。 

63)关于“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7月4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高标准制定整改目标及措施,坚决杜绝整改不到位或改后又犯等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由分管领导及股室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形成《巡察整改任务分解表》,按照既定时间节点落实整改任务,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定期督促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4.关于主体责任检查通报问题自查自纠不到位”的问题 

64)关于“主体责任检查通报问题自查自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6月25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二是2023年3月15日,重新修订《中共寿宁县统计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责任意识;三是2023年4月7日,党组会议通报了《中共寿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巡察发现组织工作方面存在共性问题的情况通报》《中共寿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十四届县委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的通报》等文件,局党组检查共性问题逐项查,并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5.关于“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65关于“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省统计局制定的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企业(项目)入库资料管理办法,按规定保存相关资料;二是2023年3月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对十九大以来的10起统计违纪违法案卷进行再梳理,向县纪委监委移交统计违法线索2条,办结2条确保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切实加强执法检查风险防控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中共寿宁县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严肃追责问责,对15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3人,其他人员12人。其中,诫勉1人,通报批评4人,批评教育9人,谈话提醒1人。 

 1.针对专题调研分析少且质量不高,述责述廉报告把关不严,执行考勤纪律不严格等问题,2023年8月11日对柯典寿诫勉。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档案管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局档案室设在办公楼消防通道,未配备三铁两器,档案堆放杂乱”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一层办公室被教育局职改办借用,其档案至今未搬离,暂时无法收回使用。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与县教育局沟通对接,要求教育局职改办尽快将档案搬离;二是邀请专业人员规范建设局档案室。 

整改时限:力争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五、下一步努力方面 

巡察整改工作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需持续深入推进。局党组将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以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推动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成果的运用和转化,推动统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夯实理论基础 

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统计OA系统、“学习强国”平台等学习方式,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突出重点、聚焦发力,落实整改成效 

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紧盯问题不放,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加强跟踪问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及时进行“回头看”,稳步推进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对集中整改期后还需要进一步落实的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限,强化举措,推动整改工作销号;对已完成整改的工作做好后续跟踪工作,切实巩固提升整改成果。 

(三)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压实问责机制 

把落实整改与主体责任落实相结合、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不断加强党性教育,将廉政思想融入日常工作中,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强化日常监督,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建设水平。严格执行整改问责机制,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的,对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或拒不整改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508010,通信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电子邮箱:1072873167@qq.com。                 

                 

             中共寿宁县统计局党组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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