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和改进之处]巡视巡察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7年8月30日至9月30日,县委巡察一组对教育局开展了巡察,并于2017年11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教育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文榜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教育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县委巡察一组的沟通联系、请示汇报,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协调巡察整改中的重大事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驻教育局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认真贯彻教育局党组整改工作要求,立行立改,全系统形成了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督导问责、统筹兼顾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细化措施,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教育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剖析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中共永春县教育局党组关于落实永春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意见细化为34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教育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各责任单位对照教育局党组整改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切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督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教育局党组坚持一周一汇报、一月一通报,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坚决抓好落实。对复杂问题,教育局党组书记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组职责定位不清的问题
(1)县教育局党组对机关党支部工作指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教育局党组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教育局机关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汇报。二是加强对机关党支部工作指导,教育局党组每年12月份专题听取一次机关党建工作汇报。
(2)县教育局党组与县直机关教育系统党委职责任务不清,存在党组会和局务会、党组会和党委会合并召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中共永春县教育局党组会议制度》、《中共永春县县直机关教育系统党委会议制度》和《永春县教育局局务会议制度》,明确教育局党组会、县直机关教育系统党委会、局务会的主要任务或会议内容。二是各项会议分别召开,用专门的记录本规范地做好会议记录。
(3)存在以党组会议或党组扩大会议代替党委会审批发展党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2017年12月23日召开的党组会议上,进一步明确教育局党组会、县直机关教育系统党委会各自的职责,严格按照议事决策规定规范议事,审批发展党员问题属于党委会的职责范围,由党委会审批。
2、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定,无党组会议研究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永春县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提出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支出使用项目均需经集体讨论决定。教育局党组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酝酿决策、集体决策、决策执行三个主要阶段。二是记录人员及时规范地做好会议记录。
(2)实验幼儿园2015年、仓满幼儿园2016年购买玩具无会议研究及询价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永春县教育系统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审批工作的补充通知》,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货物和服务项目的采购管理工作。二是对实验幼儿园、仓满幼儿园的园长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采购物品要按照规范程序进行。
3.关于学习贯彻上级精神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察整改以来,先后2次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县党代会精神。二是于2018年1月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资料整理等工作。三是制定《中共永春县教育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提高党组中心组学习质量。
4、关于破解教育突出问题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1)“有偿家教”现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学校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名师工程”、“名师工作室”推进工作研究少,措施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①对于“有偿家教”现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的问题。一是每学期组织中小学教师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2018年1月下发通知,全县中小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存入教师个人师德师风档案。二是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对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一经查实,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2017年11月对永春二中一名教师从事家教行为给予全县通报批评。
②对于学校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年度总体工作目标,做到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实现校园技防全覆盖。到2017年12月底,全县212所学校全部配备“一键式防范入侵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设备,全面提升治安防控科技化水平。三是强化学校综治安全工作。2017年12月6日下发《转发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幼儿)2017年“122交通安全教育”专题活动的通知》,组织学生及其家长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交通安全责任书》,扎实开展安全专题教育活动。2018年1月份,先后10次下发关于做好学校综治安全工作的文件,并于2018年1月25日召开第一季度全县学校安全工作会,总结2017年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布置2018年学校综治安全工作。
③对于“名师工程”、“名师工作室”推进工作研究较少,措施办法不多的问题。一是制定《永春县教育局关于认定首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学名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于2018年12月前认定首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学名师。二是制定《永春县首届教学名师培养人选培训方案》,委托福建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培训培养。2017年秋季选派校长、教师共9名参加泉州市教育领航团队前往北京、上海等地的名校进行为期一年的跟岗培训,2018年春季将选派部分校长到厦门等地名校跟岗培训。三是教育局及学校将为名师研修学习、教学改革、教育科研创造有利条件,最大限度地发挥名师的指导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发挥名师工作室引领作用,带动青年教师学习,引导教师合作共赢,汇集各学科优秀专业人才,促成良好聚变效应,实现1+1>2的良好局面。
(2)对于一些教师师德有所丧失,对党纪、法律缺乏敬畏之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师德宣传。通过定期举办师德讲堂、师德报告会、经验交流会、书法作品展,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师德典型。2018年1月在棣兰体育馆举办“树师德、铸师魂”书法作品展,并将书法作品送至全县各学校巡回展出。二是健全师德监督网络。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监督网络,通过问卷调查、家长座谈、学生评议、校长信箱、监督电话等多种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和教师在师德师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做到防微杜渐,预防在前。2017年12月教育局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受理师德师风举报。三是加强师德表彰奖励。2018年1月组织开展“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培育和树立一大批优秀教师典型,营造尊师重教、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积聚教师队伍的正能量。四是建立师德师风巡查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深优秀教师等担任师德师风监督员,每学期初到各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师德师风巡查。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县教育局、县实验小学、桃溪实验小学、世哲幼儿园、仓满幼儿园、港永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党支部于2017年12月规范好会议记录,整理好内业资料。二是明确各党支部专门的党务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党务工作,做好“三会一课”等会议记录和党建档案管理工作。三是组织人员进行党建工作检查,指导学校党建工作。四是对有关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加强党建工作,切实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2)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指导监督力度,严明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对教育局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换届选举依规有序进行。二是对因工作人员疏忽造成实验幼儿园党支部2013年换届选举存在的“人票不符”问题,责令实验幼儿园进行整改,于2017年12月整改完毕。
(3)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教育局机关党支部大会,对预交党费的行为进行批评,巡察整改以来,教育局党支部全体党员已按规定逐月缴纳党费;第三实验小学、世哲幼儿园党支部各1名预备党员分别于2017年12月、2018年1月补缴入党当月党费14元和40.96元;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党支部于2018年1月分别补缴党费2254元和748.5元;特殊教育学校、桃溪实验小学党支部于2017年12月在党费收缴登记本中详细记录每个党员每月应缴纳的党费金额并附上发票单据。二是配备专人及时核算每个党员每月应缴多少党费,认真落实“党费日”制度,党员自觉在党费日足额交纳党费,党务工作者规范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4)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验幼儿园、仓满幼儿园党支部于2017年12月完成发展党员档案材料的整改和规范,做到档案资料齐全,政审材料盖上级党委印章。二是2018年1月举办全县教育系统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加强对标学习,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规范发展党员档案材料。
2、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月教育局党支部在支部大会上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县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规范程序分别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17年12月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开展对照检查,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认真对待巡察问题,积极落实整改要求。
3、 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特殊教育学校、仓满幼儿园、世哲幼儿园党支部于2017年12月召开党员大会,通报党员公开承诺事项,并认真开展好2017年度专题学习讨论活动。二是印发《永春县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党(总)支部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不严的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教育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部署会、专题研究会制度。教育局党组每年2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部署会,每年6月和12月召开专题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责令记录人员规范做好2016年度述责述廉会议记录。三是巡察整改以来,教育局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反腐败工作压力层层传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格局,并及时做好履职记录。
(2)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中共永春县教育局党组关于调整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的通知》,调整廉政风险防控领导小组。二是教育局全体干部职工重新签订《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完整、规范地填写表格内容。三是对全局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布控,查找在工程项目、基建修缮、设备采购、三公支付、津补贴发放、变相小金库、收费管理、食堂小卖部、资金管理、工会财务、教辅材料、招生学籍、职称评聘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13个,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
2、关于纪检组聚焦主业不够,监督执纪工作水平不高的问题
(1)纪检组长担任或参与主业以外的工作和临时任务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9月全县纪检系统机构改革后,驻局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再担任或参与主业以外的工作和临时任务。
(2)执纪审查工作不扎实,材料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特殊教育学校党支部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于2017年12月完成整改。二是驻局纪检组根据《永春县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系统机构监督执纪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规范程序,扎实执纪审查工作,严格把关材料,推进监督执纪规范化建设。
(3)纪检信访档案材料不规范,信访衔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12月规范整理好2013年以来的信访档案材料。二是驻局纪检组根据《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规定,做好信访件的衔接工作,规范整理信访档案材料。
(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1、关于公款购买土特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月召开会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六项禁令》等有关文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务人员把好关,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对仓满幼儿园园长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1)公务接待陪餐人数、接待餐次超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月召开会议,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永春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规定说明》等文件,要求接待有公函,手续要完整,严格报销手续。二是责令陪同人员退回2016年6月9日公务接待超标餐费250元,并于2018年1月上交教育局计财股入账。
(2)未严格履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月附上2014年9月23日报销公务接待餐费845元的相关接待依据,对2017年1月14日报销公务接待餐费1餐次960元的问题,已在接待清单上填写好接待餐次。二是严格报销管理制度,在财务报销时做到“四单”齐全,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报销。
(五)选人用人不规范方面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县教育局推荐2017年县管副科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程序缺失,查无党组会研究提出会议推荐初步人选名单、后备干部建议人选考察对象名单和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名单等相关会议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12月7日召开的党组会上组织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实录制度。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
(2)县教育局有些人事任免未经集体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永春县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提出人事任免需经集体讨论决定。教育局党组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酝酿决策、集体决策、决策执行三个主要阶段。二是支持驻局纪检组的工作,主动要求驻局纪检组对教育局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的监督力度。
(六)其他方面
1、关于财务、资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由省、市统一采购的校(园)方责任保险项目、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服务,附上相应的文件依据。二是下发《关于永春县教育系统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审批工作的补充通知》,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货物和服务项目的采购管理工作。三是对教育局计财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2)固定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12月25日发出通知,将班班通设备固定资产全部调拨至相关学校,相关学校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支付该设备257套共421.48万元调拨入账手续。二是2017年12月26日将2014年购买体育器材、考勤机等固定资产14.93万元补入固定资产账。三是港永幼儿园于2017年12月26日将大厅装修工程、购买消毒柜、冰箱、妈妈小屋桌(椅)等共14.93万元补入固定资产账;实验幼儿园于2017年12月29日将购买音响系统、橡胶地垫、幼儿椅子、游戏柜等共6.45万元补入固定资产账;仓满幼儿园于2017年12月31日将活动区建设工程、造型门造型天棚以及购买LED屏幕、监控设备、塑料桌等共43.12万元补入固定资产账。
(3)会计核算科目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8年1月举办县直学校总务主任、会计参加的学校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会,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提高学校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下学期初将对全县教育系统的财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二是严格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严格使用会计科目。
(4)内控制度没有有效发挥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实验幼儿园单位大账2013-2015年期间的记账凭证和报表、食堂的辅助账和收支总表已由稽核人员稽核并签字。二是仓满幼儿园于2017年12月将多付给施工方5350元种树费用收回,缴入学校账户。三是加强学校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提高学校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
2、关于部分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教育局计财股负责人和港永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的园长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津补贴发放审核审批,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监督。
3、关于县属幼儿园无依据发放鞋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所县直幼儿园按原价退回鞋服款424531.7元,计181人次。其中实验幼儿园于2017年12月25日完成清退工作,清退44人次83133.5元;仓满幼儿园于2017年12月29日完成清退工作,清退48人次81242元;港永幼儿园于2017年12月27日完成清退工作,清退42人次89741.1元;世哲幼儿园于2018年1月4日完成清退工作,清退47人次170415.1元。二是对4所县直幼儿园园长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三是制定下发《关于对校长离任审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即知即改”的通知》,要求全县学校开展对校长离任审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即知即改”工作。
4、关于县属幼儿园食堂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对县直幼儿园食堂管理进行检查指导,幼儿园严格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内部控制和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财政局印发的《永春县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方案》的通知,认真做好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方案,组织大宗食品采购工作。二是县直幼儿园严格执行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饭菜定价、菜谱制定等要经膳委会研究决定的制度,伙食费结算有依有据,并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好食堂财务资料。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一组共向驻局纪检组移交4条问题线索。驻局纪检组高度重视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认真排查筛选,加强分类处置。目前,巡察移交的4条问题线索均已调查处理。
(一)针对教育局直属学校以各种 “慰问”的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线索。港永幼儿园、仓满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已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对港永幼儿园、仓满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的园长进行提醒谈话。
(二)针对教育局、教育局直属学校发放劳务费名目繁多、标准不一的问题线索。驻局纪检组责令相关单位自2018年1月份起,停发所有不符合规定的劳务费,并对教育局计财股负责人和港永幼儿园、实验幼儿园、仓满幼儿园的园长进行提醒谈话。
(三)针对教育系统40多名教职工涉及经济纠纷执行案件的问题线索。驻局纪检组对涉及经济纠纷执行案件的教职工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并下发28份文件到涉及经济纠纷执行案件的教职工所在学校,动态了解涉及经济纠纷执行案件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相关情况,并要求相关学校加强教育和管理。
(四)针对县特殊教育学校的问题线索。对县特殊教育学校原校长方夏鹏肢解工程规避工程造价评审及招投标问题予以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名师工程”、“名师工作室”推进工作研究少,措施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③对于“名师工程”、“名师工作室”推进工作研究较少,措施办法不多的问题。一是制定《永春县教育局关于认定首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学名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2018年12月认定首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学名师。
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破解教育突出问题措施不够有力,“名师工程”、“名师工作室”推进工作研究少,措施办法不多的问题
原因:认定首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学名师是一项涉及教育、财政等部门,需经过选拔、培养(自我提升、名校锻炼、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学术研讨、示范辐射)、考核、初评、公认度调查、认定等环节的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环节多,工作量大,短时间内无法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认定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高度重视,做细认定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首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教学名师按时完成。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二)关于县教育局对担任同一股室或敏感岗位工作满5年的局机关中层干部很少进行交流轮岗的问题
原因:一是教育局机关股室具有较强的业务功能,如中职教股、初幼教股的干部分别由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教师担任,其他人员难以胜任。二是业务股室的工作量比较大,要培养一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中层干部需要较长的时间。
整改措施:一是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加大对教育局机关干部的培养力度,提高教育局机关干部的业务水平。二是根据《中共永春县委印发关于〈关于加强股级及以下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在确保教育局机关运行平稳有序的前提下,控制干部交流轮岗面,稳妥推行教育局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制度。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二)大量借用基层学校教师手续不完备的问题
原因:一是教育局为全县教育事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着繁重的工作任务,事业编制实有人数28人,平均年龄53.74岁,相继进入退休高峰期,仅2017年就退休7人,2013年以来退休17人,人员严重不足。为确保教育局机关的正常运转,参照兄弟县市的做法,陆续向基层学校借用干部29人,其中2013年前借用12人,2013年以来借用17人。二是因历史原因,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长期没有正式机构和核定事业编制。三是借用基层学校教师,数量大,无法正式办理借用手续。
整改措施:一是为确保教育局机关的正常运转,分批分期清退借用人员,分批分期选派基层学校教师到教育局机关进行跟岗锻炼。二是从教育部门的实际出发,积极协调人社、编制等部门,拟定遴选方案,遴选一批有教学经验、懂得教育规律的教师担任全县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解决借用人员的行政隶属关系问题。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
(三)关于部分学校师资配备不均衡的问题
原因:一是在人口政策影响下出生率下降,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学校的生源减少,学校规模快速缩小,出现初中教师超编现象,个别乡镇尤为严重。二是基层学校工作都是按学年度进行安排,为了不影响基层学校开展工作,教师的调整一般按学年度进行。
整改措施:一是创建九年一贯制学校,整合区域资源。2018年9月,把横口中学与横口中心小学整合为九年一贯制学校,优化本区域资源配置。二是创新人事管理机制,优化队伍结构。2018年秋,将在城区与农村分别设立中学、小学各一所“教师岗位聘任”试点校,采用设岗定编、竞聘上岗的人事管理办法。三是建立片区教师管理模式,调优教师结构。依据本县地形与行政区域划分特点,把全县划分为西片区、中片区、东片区以及城区四个区域,统筹片区内教师资源配置,调优学科结构。四是建立帮扶联盟,试行师资共享,职称职数共用。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建立帮扶联盟,优质学校派出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一个完整学段(三年),薄弱学校派出教师到优质学校跟岗锻炼,共享优质资源,共用职称职数,协同发展。
完成时限:2018年9月
五、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教育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将按照县委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委工作部署,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全力打造永春教育发展的区域性品牌,为加快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把教育办成永春人民的骄傲。
(一)严格夯实“两个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从严从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严格监督责任,强化担当意识,对发现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问责,对顶风违纪的行为,严肃查处。
(二)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坚持既治标又治本,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还在制定中的制度,抓紧制定,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882761
通讯地址:永春县桃城镇城东街122号(永春县教育局)
邮政编码:362600
电子邮箱:ycjyxx20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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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9日
文章代写:13258028938(同微信) 文章代写:13258028938(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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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党纪教育方面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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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纪律作风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中共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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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和改进之处]2023年以案促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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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剖析材料范文怎么写]六大纪律个人剖析材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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