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和第一议题怎么排]中共开化县水利局委员会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17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党委(水库建设中心)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2年3月2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水利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内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县水利局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严格按照县委第二巡察组的要求,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接到反馈情况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讲条件、不找理由,不推卸责任、不敷衍了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对照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逐条细化落实65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从严从实整改。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协调、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有序高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各责任科室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推进整改,确保整改工作真到位、全到位。

巡察反馈后,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34个整改问题,已整改完成32个、正在整改2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责令书面检查11人(水利局10人,水库建设中心1人),开展批评教育8人(水利局7人,水库建设中心1人),自我批评5人;制定出台和修订完善制度8项。

一、关于“开化县常山港华埠段工程暂未完成竣工验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部署落实。2022年2月16日,县水发公司召开已完工项目送审推进会议,落实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加快项目竣工验收前期准备工作。

(二)下步工作计划。加快审计进度,并及时组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力争2022年12月底完成竣工验收。

二、关于“开化县常山港华埠段工程部分标段结算审计及工程变更程序未完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结算审计工作。及时补充完整常山港华埠段审计未完成的各施工标段结算审计资料,目前已完成结算审计工作。

(二)积极协调工程变更事项。常山港华埠段工程为省发改委批复,变更程序需原批复部门审批,经多次与县发改局会商,明确所有标段审计结算完成后,按相关程序进行变更。

(三)下步工作计划。常山港华埠段工程为省发改委批复,经多次与县发改对接,明确所有标段审计结算完成后,整个项目变更事项提交县政府协调解决。   

三、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仍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会议记录。县水电实业公司已在2022年开始执行班子会议和党支部会议分开记录和管理,严格落实各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记录。

(二)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齐溪电站党支部、茅岗水库管理处党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就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因地制宜、周密部署主题党日活动,并及时规范做好活动相关台账。

(三)规范党支部内部运转。根据2020年11月13日中共开化县委办公室、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办〔2020〕60号)文件要求,暂停人事招聘、任命执行,等企业改制后,立即进行支部委员会换届;在未完成换届前,已明确专人分别主持城明池电站、茅岗水库管理处党支部会议。

四、关于“水库建设中心党组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妥善解决高岭村土地地界纠纷问题。经前期核定,水电实业公司已确定围墙界址面积,针对高岭村对水电实业公司厂房区域内的地块存在异议事项,由开化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协商处置,消除异议。

(二)完成石柱村土地纠纷问题处置。针对石柱村与齐石二级电站土地纠纷问题,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多次与电站业主谈判,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已完成土地纠纷问题处置。

五、关于“落实上级政策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开化县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考核验收办法(试行)》,规范水利工程年度考核验收管理工作;修改完善《开化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修)》,强化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

(二)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管理培训。组织各参建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开展项目管理知识培训,加强项目实施过程造价控制,避免结算审定价超法定限额等类似问题发生。  

(三)强化项目资金执行力。提前启动2022-2025年项目审批工作,做到“明年项目今年完成施工招标”,从根源上彻底断绝“时间过半项目还在设计,资金执行率低”的情况。

六、关于“落实上级有关制度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持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放在突出位置,强化思想认识,以党建统领推进业务融合,按计划完成党史学习教育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活动。

(二)规范会议记录。水库建设中心已指定专人负责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记录工作,做到会议事项、汇报、讨论决策过程全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内容详实,能如实反映议题讨论过程。

(三)建立健全内部制度。修订完善《开化县水利局工作制度》《水利局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内部制度,并强化制度执行力度。

七、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合理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要求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共性清单,并根据不同岗位、工作制定个性化清单。

(二)制定限额以下水利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制定《限额以下小额投资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限额以下水利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管理,不断加强风险防控意识。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签订2022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时刻敲响警钟,并做好记录存档;严格落实“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教育活动。

(四)强化规章制度执行。坚持用制度规范、约束干部的言行,定期不定期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强化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增强自我约束力;全力支持与配合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做到有案必查,有责必究。

八、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款项清退。开展问题核查,相关费用已全额退回。

(二)完善报销制度。水库中心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差和请假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水利局制定《进一步规范出差和夜餐费补助的通知》,规范出差报备、请假外出报备事宜;明确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已领取伙食补助费的,加班不可再申请夜餐费用。

(三)强化财务审核。严格按照省市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不规范接待,并重申夜餐费开支管理要求的通知,明确专人审核夜餐补贴、出差报备等相关工作,及时对接、审核各科室每月出差情况,强化工作责任闭环。  

(四)加强国有出租房管理。完善国有出租房电费收缴管理,完成出租房屋一户一表等设施改造,并由租户作为电费债务人,由租户自行缴纳电费。  

九、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固定资产处置。将拟报废的原水文站资产上报局党委会研究审批通过,按照资产报废流程完成资产报废处置。

(二)完成非税收入上缴。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将原水文站机械代管、租赁费上缴至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三)强化财务内控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内控制度,严把款项票据审核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构建一个权责分明、完整系统的财务内控制度,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

(四)加强财务台账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装订记账凭证等台账。

十、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加大工程实施监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马金溪流域(石柱段、密赛段、村头溪集镇上游段、中村溪段、杨和溪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Ⅰ标已完成项目完工验收;马金镇恩塘山塘超工期已完成整改,并加强项目前期设计深度,减少实施中变更事项,加强各方协调沟通,保障项目快速推进。

(二)加强农饮水长效管护。针对农饮水问题,已列入农村饮用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2023-2025年),正开展项建、可研编制工作,下步争取资金并开展实施;同时强化督促供水单位加强管护队伍建设,提升长效管护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三)加强项目变更监管。针对池淮溪流域(池淮集镇段)综合治理工程的19项变更内容,已由项目业主出具会议纪要,并提交项目变更联席会议审核,完成对变更事项审核工作;同时加强规范项目变更管理,后续项目严格执行先变更后施工。  

(四)加强项目标后监管。完成马尪溪流域林山段综合治理工程的部分监理人员变更报备手续,监理日记整改到位;上徐段部分堤段已进行返工处理;对下湾等4条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监理单位进行约谈,要求加强考勤管理和及时签证工期延后申请,对施工单位进行约谈,要求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建立考勤台账和考勤档案,特别是加强对五大员到位的考勤;并对施工单位五大员考勤不到位及冒名问题移送监管办扣除相关履约保证金,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在建项目的监管,重点对五大员到位情况等问题进行抽查、检查,避免发生雷同问题,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处罚。

十一、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党费收缴。相关人员未缴纳的党费已全额收缴到位;并加强党费收缴定期检查,发现有未缴纳情况及时进行催缴。

(二)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已对方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中“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栏进行补充。

(三)严肃党员发展过程。对接收程某为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记录中错误内容完成修改;并严肃党员发展,强化工作人员责任心。

十二、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中层干部岗位交流。已与县委组织部对接,下步按县委组织部相关意见及要求适时进行中层干部等人员调整。

(二)提升干部“两专”能力。制定出台《县水利局关于实施“记工分”考核制度的通知》,并严格执行“记工分”考核,激发干部唯实惟先、比学赶超,切实提高干部队伍“两勤”“两专”水平。

十三、关于“组织生活会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组织生活会材料。邵某、汪某、叶某等3名党员已重新撰写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严格按照县党史学习教育办要求检视的七个方面进行剖析。

下一步,水利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抓好巡察整改,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扛起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的责任担当。一是对未完成整改的2个问题,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主动对接县政府、县发改,加快项目变更事项协调解决,及时组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力争2022年12月底完成竣工验收。二是对已经完成的,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确保不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大日常监督,抓好落实。三是加强责任落实,确保巡察整改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同时更将巡察整改成果与水利系统各项职能工作深度有机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水利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映:联系方式:0570-6190330,邮政信箱:江东中路2号,邮编:324300,电子邮箱:375089975@qq.com;也可向县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0570-6023577,邮政信箱:解放街65号县委巡察办,邮编:324300。

 

                       中共开化县水利局委员会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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