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教育整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党委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中旬至2022年2月底,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抚宁镇党委及其所辖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加延伸巡察。4月2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抚宁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2021年12月中旬至2022年2月底对抚宁镇党委及所辖24个村党组织进行了常规巡察,对所辖23个村党组织进行了延伸巡察,4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抚宁镇党委坚决贯彻落实整改工作,经抚宁镇党委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按照方案进行了逐项整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抚宁镇党委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部署和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准逐条施策,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精神,扎实推进整改,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真正把各项整改要求转化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不竭动力。

端正态度,统一思想。巡察组反馈情况后,立即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统一班子成员思想。在统一班子成员思想之后,又召开了机关、各行政村等参加的巡察整改工作会议,提出了正确认识巡察整改、扎实开展巡察整改的要求,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另外,5月27日,召开抚宁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聚焦问题、深刻剖析、明确方向。

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为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到实处,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并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班子成员分别牵头负责,各所站和相关办公室具体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责任明确的整改工作格局。

制定方案,明确措施。为保证整改速度和质量,镇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进行研究,深刻分析问题原因,制定了《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每项具体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

强化督查,跟踪问效。整改过程中,明确阶段任务,布置具体工作,全面跟踪落实情况,要求各责任领导全面监督,确保问题一个不少,措施一条不落,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各班子成员深入一线听取整改情况、了解整改进度,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镇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层层抓落实。经过认真对照梳理,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镇将巡察组反馈问题归纳为3个方面35个具体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101条,举一反三措施35条,防反弹措施13条。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8项,给予2个支部批评教育,问责追责96人次,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示谈话。针对巡察组提出的具体问题,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关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委对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理论学习不深入。抚宁镇2021年没有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研讨方案。原田各庄管区部分班子成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领域的重要论述与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联系不紧密,未达到运用理论成果指导乡镇工作实践的效果。”问题(已完成)。

一是召开党委会修改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对学习制度进行了再布置,坚持班子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定期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集中研讨,领导班子学习笔记加入所思所悟,要求各位班子成员交流研讨结合本职工作。目前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交流研讨2次,学习研讨效果显著。二是镇党委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情况的督导,按照学习计划定期抽查学习笔记,目前抽查学习笔记2次;各成员能够按时记录并撰写心得体会、所思、所悟,研讨时能够提出自己的学习见解和心得,形成了成员间借鉴经验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三是制定了学习计划。目前中心组学习研讨2次,制定了详实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研讨方案,列出学习内容、确定主讲人、明确了专人记录,学习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学习内容进行动态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和近期工作重点安排穿插学习重点内容。通过以上措施增强了我镇工作人员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抚宁镇2021年未对意识形态领域进行专题分析研判,也未形成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原田各庄和下庄管区2018-2020年均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工作总结,原田各庄管区部分班子成员的四述报告中未涉及意识形态工作。”问题(已完成)。

一是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一思想,并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淡薄潜在风险的严重性,压实责任,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再次强调意识形态工作“一列入四纳入”原则,确保“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到位,镇党委召开专题会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进行分析研判,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本单位工作要点来部署,年底形成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并交党委会进行审议。要求年度工作总结,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和年底班考核四述报告中必须有意识形态工作内容。抓好、抓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目前,已召开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会议1次。通过整改工作,提高了机关同志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认识和指导工作实践的思想认识。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深入贯彻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部署存在薄弱环节。各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镇村两级干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研究不够、壮大集体经济思路不多,除了大山头等6个村有财政支持的集体经济项目外,其余各村集体收入主要靠机动地承包,缺少项目产业支撑。信访维稳工作做实做细不够,目前重点信访案件27件,其中群体访隐患5件,越级进京、赴省上访事件岁末年初仍有发生,包片干部、村干部贯彻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有欠缺。”问题(已完成)。

一是全面摸排村级集体资源。召开了村书记、村会计会议1次,对各村集体资源进行清查,按照分类对村集体资产进行调查摸底,农经部门重新梳理各村三资情况并录入系统,通过摸排摸清了各村可利用资源,为下步发展各村集体经济打下来基础。二是镇主要领导对辖区内特色产业进行调研。对田各庄片草莓、下庄片青蒜生姜等实地调研2次,邀请昌黎果研所进行农业生产技术指导。同村书记进行座谈,共同研究村民土地收归集体进行集约化管理的可行性。研究辖区内特色产业发展条件,以发展青蒜、生姜种植等生态农业、以发展草莓、水果黄瓜采摘等文旅产业为新的着力点,壮大集体经济为农户增收。三是将信访工作做实做细,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在镇政府设立专门信访举报接待室,制定了《抚宁镇班子成员接访制度》,共接访15次,解决信访问题5件;对信访举报接待、登记、送阅、督办、回复、了解等各个流程实行制度化管理。四是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召开党委会议3次,对巡察发现的信访问题进行集体会商,对其中的集体访、重复访重点人员的包联人进行职责要求,要求其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区委、镇党委对信访工作政策的执行力,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化解稳控工作;五是严格落实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稳控责任人,将信访工作纳入村干部考核内容,推动苗头隐患排查、信访积案化解,从源头上遏制信访增量。目前,巡察发现的27件重点信访问题,5件群体访隐患,化解2件。所有信访人比较稳定,截至目前,未发生赴省进京信访事件。

2. 关于党委发挥职责作用意识不强,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未制定党委议事规则。未建立制度对党委会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进行明确规定。”问题(已完成)。

一是制定《党委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党委议事范围、规则、程序等内容,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规范会议记录,负责会议记录人员把会议的基本情况、发言和决定等事项详细完整记录下来。2022年以来,召开党委会12次,均按照《党委议事规则》规定召开。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2018年以来重大项目安排、民生资金分配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多数未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问题(已完成)。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完善《抚宁镇党政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会前充分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妥善处理意见分歧,会上人人发言、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三是镇纪委对“三重一大”规定事项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并将督促检查结果向镇党委汇报,如有违反规定,将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2022年以来,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委会10次。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识不足。未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18年以来未研究部署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未建立信访、安全生产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机制。2019年两个管区主要负责人均因防火不力被问责。”问题(已完成)。

一是主动防范。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初重点工作计划,明确每个阶段风险管控的重点,把握住风险化解的时间段。目前,党委会研究防火防汛及信访、安全生产等重大风险事项8次。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明确了包联领导的任务职责,压实分管领导及包联人的岗位职责。对信访、防火、防汛等工作建立了网格化管理机制,确定各级网格职责,明确工作内容。对安全生产等工作除日差监督外,建立了定期巡察制度,由包联班子成员带队定期检查,对防火防汛及信访、安全生产等各类风险防控工作建立管理台账。三是抓好督导检查。分管领导及部门对防火、防汛、重大节假期信访隐患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加大协作、指导、督查和查处力度。并在检查后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目前开展明察暗访20余次,提出合理化建议5条。截止目前,我镇主要领导未出现因防火不力被问责的情况。

3. 关于贯彻落实区委机构改革任务有差距,推进深度融合不足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机构改革合并后工作交接不顺畅,部分档案资料丢失。从抽查29个村情况看,2018年-2020年村党支部手册丢失17本;原田各庄管区及下庄管区2018年以来的接访记录、市长热线交办回复单、派车单、2017年区委巡察田各庄管区后的整改相关资料等全部丢失”问题(已完成) 。

一是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对党支部手册包括其他档案类资料管理进行统一培训。按季度普查村内党支部手册记录情况,形成台账,汇总后返还村支部并定期通报。5月24日、6月30日已对各村《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及保存进行了统一培训,并进行了调阅一次,对各村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下发了《调阅情况通报》。二是加强思想教育。由各分管领导负责协调各所站交接中存在的问题,对档案资料进行一次摸排整治工作,及时分类归档、整理,形成规范化、统一化的各类台账档案。对交接不顺畅的问题,由主管领导协调解决。三是召开各所站工作会议,要求其重视工作档案归档工作,对接访记录、市长热线交办回复单、派车单等工作档案专人管理,对支部手册、巡察整改相关资料等重要资料的管理人员进行责任提醒。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机构改革合并后人员设置不够合理。股级领导指数应为25人,实际享受股级待遇61人,占比偏高。在2019年区政府清理劳务派遣人员后,目前劳务派遣人员仍有18人。”问题(已完成)。

一是合理设置,全面梳理人员情况及设岗情况,及时同区组织、人社、编制部门沟通协调,合理编制人员岗位、职数,合理安排在职人员岗位。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我镇对股级干部进行了重新梳理,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设定岗位明确了股级干部并报区编办;二是我镇有劳务派遣人员18人,因区划调整前抚宁区对涉改乡镇执行“只出不进”的人事政策(持续时间较长),造成原田各庄管理区,原下庄管理区人员不足。为保证各项工作的能够顺利开展,两个管理区分别请示时任区长,申请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经同意后,两个管理区共使用劳务派遣人员18名。经区委巡察发现此问题后,我镇查阅了《劳务派遣人员暂行规定》,按照规定核算我镇可用15名劳务派遣人员,超3人。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清理3名劳务人员。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所站的工作人员进入角色慢。在谈话和调阅材料时发现,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公室等对本所站工作底数不清。”问题(已完成)。

一是召开机关大会2次,中层干部座谈会1次,了解干部思想动向,做好引导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梳理所站业务清单、台账底数,及时对接所站业务,加强各所站之间沟通协调;二是开展各所站业务培训4次,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日常沟通,所站内积极梳理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责成分管副职和所站长加强业务调度,尽快熟悉岗位工作。目前我镇各所站各项业务开展顺利,能够及时完成党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统筹协调各村深度融合有欠缺。合并后镇党委与各村上下一盘棋的整体发力氛围尚未完全形成。各村干部对合并后的镇党委管理一时难以适应,工作完成进度参差不齐。”问题(已完成)。

一是发挥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与47个村书记完成了谈心谈话,了解各村整体情况,并进行调研活动5次;二是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利用各类下村业务工作,经常性深入各村,与村干部深入交流,了解村干部及村民急难愁盼问题,将区委、镇党委的各项政策和要求及时传达到村。三是组织全体村干部到示范村进行参观学习,统一工作标准,工作进度。促进全体村干部的相互学习,思想上、行动上保证与镇党委始终保持高度一致。目前组织村干部集体学习2次。通过以上措施,加强了辖区内各村的深度融合,村干部适应了党委工作节奏,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4. 关于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长期整改效果不明显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持续抓整改意识不强,未建立巡视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原田各庄管区召开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无后续整改措施及整改清单。区委于2017年6月对原下庄、田各庄管区开展第一轮巡察中指出,村务公开不规范,白条入账等问题,本轮巡察中发现依然普遍存在上述问题,未能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整改。”问题(已完成)。

一是2022年5月2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认领问题并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剖析问题的思想根源,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对档案工作再培训,重要档案要及时装订成册,避免出现丢失情况。党政办严格按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对各部门整改档案资料进行统一归档,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整改档案的真实性、关联性、完整性、保密性;三是党政办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严格审查财务报销票据,安排专人严把审核关、审批关,确保每一笔支出都符合财务支付相关规定;四是积极推进各村“小微权力”清单运行工作,镇党委统一为各村定制党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并对党务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培训和提示,各村按照要求对党务村务进行了公开。

(二)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作风建设抓而不实,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年度总结存在照搬照抄的现象。原下庄管区2019年与2020年工作总结中,在“关于坚持从严治党,狠抓作风建设”部分表述中查处案件数据完全雷同。”问题(已完成)。

一是做好机关作风整顿工作,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5月11日召开了机关纪律整顿大会,通报此类现象,要求机关同志重视文字工作,严谨照搬照抄。并对负责文字工作的同志和主管领导分别进行了警示谈话(2人),要求在工作中加强责任意识,认真仔细的撰写文稿,做好文稿的审核工作;二是加大惩治力度。镇纪委定期进行作风建设督查,对作风不实、落实责任不力批评教育,对文字工作中雷同、抄袭的领导和个人进行警示谈话。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督查重形式、轻结果。原下庄管区2019年与2020年工作总结中均表述,“检查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情况,规范度得到很大提高”。但从巡察抽查情况看,原下庄管区各村党支部手册普遍存在记录不规范、部分支部手册记录雷同等问题,且涉及常规巡察的13个村党支部手册丢失13本。”问题(已完成)。

一是建立制度化的支部手册检查台账,按季度对辖区各村支部手册进行普查,建立排查台账,及时通报反馈。6月底镇党建办对各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了调阅,严格审查,并将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反馈;二是通过党务外包排查工作,对党务工作者进行排查,严格管理,并加强支部手册填写工作业务培训和指导,要求各支部安排专人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管理和使用,每年底由乡党委统一收缴存档;三是通过调阅《党支部工作手册》对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每季度一次党课制度进行检查并反馈给各村,及时进行整改。四是对辖区内各村的党支部手册进行梳理,对13个支部手册丢失的村书记和保管人员进行了警示谈话。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管理不到位。机关考勤中工作人员签到代签现象严重。两次抽查机关纪律时发现:第一次10人未履行公务外出手续,2人未在岗且未履行任何手续。第二次9人未履行公务外出手续,5人未在岗且未履行任何手续。”问题(已完成)。

一是做好相关人的谈话工作,针对巡察组抽查无故未在岗人员,由镇纪委对其进行谈话教育,共涉及14人。党委书记王斌同志对主管机关的周继伟进行了约谈,要求其重视机关日常管理,用制度约束好,管理好机关同志。二是加强机关管理,重新梳理并制发了《抚宁镇机关管理制度》。 5月11日召开机关纪律整顿大会,重申工作纪律,严禁代签行为,压实工作责任,做好离岗登记工作,对无故未在岗严肃处理。三是纪委同党政办强化纪律督查,对上、下班,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督查,对作风不实、落实责任不力批评教育,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突出的,多次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从严从重查处,目前镇纪委共查岗5次,进行警示谈话8人次,机关纪律有较大改观。四是结合科级以下干部实绩档案工作,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机关各所站工作人员每月工作情况进行总体评价,缺勤次数多,未按规定执行请销假手续的不得定较好及以上等次。

2. 关于对村级“两公开”重视不够,未安排部署督查检查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村级党务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村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未能有效落实。前杨家营村无党务村务公开栏,巡察下沉了解期间,齐各庄等28个村党务公开栏空白或填写不完整,王营村等15个村未进行村务公开。巡察期间收到的信访件和电话访中,老信访户孙某因本村承包地确权公开信息提出质疑,宋某亦电话反映征地补偿公开问题。”问题(已完成)。

一是检查各村公开栏情况,针对共性问题,镇党建办对45个村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统一制作替换(朱各庄、小李官营村村址已拆除),并安排相关所站对党务村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培训;二是加强村级“两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每月定期加强日常工作巡查,督促各村按要求落实党务村务公开,党建办已对各村党务公开栏填写内容及格式进行了指导,并经常性的开展党务、村务、两室等检查工作。目前已开展检查活动3次;三是对于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中,未能及时做好村务党务公开、工作不到位的村,由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共涉及5人),并严格按对村绩效考核兑现。四是对巡察发现的老信访户孙某,宋某反映的问题,镇党委高度重视,责成镇信访办对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并由信访办对其进行了解释。目前,孙某,宋某表示理解。

3. 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人员专业能力亟待提高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使用不合规发票入帐,大额工程发票附件不全。原田各庄管区2018年4月支付道路工程款12.72万元使用预付款申请书代替正式发票入账、2019年12月支付拦水坝工程款36.6万元未附工程评审报告。”问题(已完成)。

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训。6月11日党政办财政部门对相关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就财务报账程序、所需佐证材料、原始凭证及附件和财务知识等进行培训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针对巡察问题召开内部整改会议,对涉事工作人员做好教育工作,完善工作流程、发票、会议记录等;二是严格要求经手人、各级领导及财务部门层层把关,财务部门对佐证材料不齐全、无明细等票据拒绝支付;三是完善镇财务管理制度,聘用第三方全面审计我镇资产资源资金使用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迅速整改。其中,巡察发现的原田各庄管区2018年4月支付道路工程款12.72万元使用预付款申请书代替正式发票入账问题已补开正式发票;2019年12月支付拦水坝工程款36.6万元未附工程评审报告,系工作人员不仔细,未将评审报告入档(已对两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未严格执行2019年新《政府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原下庄、原田各庄管区均存在会计科目使用和平行记帐方法差错问题。会计电算化凭证手写修改、记帐凭证未附银行对帐单、帐务调整无调帐说明及审批;部分购物发票专用章与实际转帐收款人不一致,个别支出未经审批。暂收暂付往来款项不同类支出未按来源和用途专设科目单独核算,凭证摘要不清晰;支付信访疑难案件化解资金未附息诉罢访承诺书等约束性协议,存在信访人多次领取现象,如田各庄上访人陈某连续三年先后三次领取化解资金5千元。”问题(已完成)。

一是全面整顿财政工作作风,召开机关作风整顿大会,全面梳理财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完善《抚宁镇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制度执行,及早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提升服务意识和责任心,进一步细化镇机关及各部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要求严格按要求执行;二是针对财务工作人员不严谨的问题,按照新规范做出调整说明,针对记错的科目,也进行了科目调整。同时要求主管领导严格审批,所有支出未经审批一律不得支付。对镇财政人员进行集体警示谈话,要求在工作中认真细致,坚决杜绝以上问题的发生。三是开展财务人员培训,6月11日党政办及财政部门对业务人员进行了培训,提升财务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纪律意识和责任心,严守审核关,严格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明确责任分工,秉持严谨细致的原则,做好每一项财务工作;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每年度积极联系上级主管部门对我镇工作进行指导,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区委巡察后,我镇聘请了第三方对我镇各类账目进行了全面清查,同时对镇财政、镇农经工作人员提出的各类问题进行了现场教学。五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我镇信访人《息诉罢访承诺书》等材料存放于信访办,财务部门列支费用时仅注重报批程序和资金使用途径,经与以上两部门领导沟通,信访办提供材料副本入账。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差旅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报销不规范。原田各庄管区2018年9月信访差旅费5.4万元未填制差旅费报销单,2020年11月招待费1万元未附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原下庄管区2019年12月付租车费3.24万元、2020年8月付租车费2.46万元租车协议均无车辆牌号,车辆未纳入公务用车监管。”问题(已完成)。

一是6月11日党政办财政部门通过机关会,组织领导班子和各所站人员集中学习《秦皇岛市抚宁区差旅费管理办法》;二是健全完善各种制度。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参照区差旅费管理办法,制作出差审批单和差旅费报销单,严格出差审批和差旅费报销程序;三是严格把关审核。财务人员安排专人进行严格把关,指导差旅费报销人员按要求填写报销单,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同时,对出差所产生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管理办法的凭证和超支超范围报销的凭证坚决拒绝报账。四是规范公务用车使用,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执行,规定每次用车都进行登记,专人经手专人审批。特殊情况如防火、防汛、应急等公务用车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协议规范协议内容;五是加强登记管理。党政办规范公务车维修费用票据填写,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维修送检记录登记表》和公务用车租车协议;六是严格公务招待管理,要求党政办在对外接待中所要派出单位公函并制备接待清单,对无派出单位公函的上级来人不得结算招待费用。七是加大监管力度。由镇纪委对公务用车情况进行监管,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切实加强公车使用管理。

经镇党委核实,巡察发现的以上费用确为实际产生,但报账手续不规范,对此镇党委研究决定以上费用予以承认,同时对财务两名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要求其认真细致工作,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履行各项程序。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原田各庄管区2019年1月购买无人机5万元、原下庄管区2020年4月购买无人机1.31万元、红外热体温成像仪6千元未登记固定资产。”问题(已完成)

一是6月11日党政办财政部门对领导班子和各所站负责人的培训,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管理全镇固定资产,保证资产不流失,增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二是完善规章制度。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制定符合我镇实际的《抚宁镇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并通过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三是统计固定资产,完善登记手续。党政办财政部门已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清查全镇各类固定资产,对未及时录入固定资产台账的进行补录。做到应登尽登,对于漏登的固定资产无人机、红外热体温成像仪及时完善了相关手续进行登记。

4.关于对村级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村级财务监管不到位。合并前大山头村等9个村违规发放误工补、会议补等津贴补助总计2320元,共涉及17人65笔。王营村等10个村干部发放领取电话补助总计1.655万元,共涉及36人。前街村等6个村存在白条收据、现金支领单等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问题,涉及36笔16.65万元。”问题(已完成)。

一是开展了自查自纠。6月11日党政办召开村会计会议,各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报账制度》及《报账凭证审批规定》,对村内零用工及开会工资报账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报账明细必须明确每位村民或工人用工时间及单价金额,且要有明细中所有人签字或盖章,先由村委审核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村书记(主任)章、经手人章、村理财小组章、理财小组所有成员章,后由镇工作人员审核后才可报账并支取;二是组织各村财务人员和农经站工作人员进行财务制度培训,各村账目统一管理,严格规范票据使用,实行报账制。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由镇纪委牵头,定期对各村领取误工补贴情况进行抽查,坚决杜绝村干部既领工资又领补贴现象,并对相关情况在村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镇纪委对违规发放领取误工补、会议补的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共调查17人,由于1人非党,1人死亡,实际核查15人,其中9人经过核实不存在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6人存在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镇纪委对该6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追回了违规发放的资金。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村级开支未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廉政风险较大。从抽查情况看,合并前的大山头村等7个村存在缺失镇政府审批手续或未体现必要会议记录证明的情况下,列支修缮工程、零用工工资等费用共10笔13.19万元。”问题(已完成)。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对报账程序及村级工程等支付资金拨付程序进行完善,制定《报账凭证审批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列支村级资金;二是规范报账程序。村级资金支取所需票据、明细进行一次性报账,明确需要支取资金的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且有村委会公章、村书记(主任)章、经手人章、村理财小组章及理财小组所有成员章,杜绝所有在报账程序中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三是加强业务培训。6月11日党政办利用村干部会,对村干部及村会计进行《报账凭证审批规定》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报账凭证填写。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每年对我镇财务系统进行一次检查,及早发现问题,及早进行整改。五是经镇党委核实,大山头村等7个村巡察发现的以上费用确为实际产生,但报账手续不规范,对此镇党委研究决定以上费用予以承认,同时对财务当事人和村书记共8人进行了警示谈话,要求其认真细致工作,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履行各项程序。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村级使用现金监管审核不严。合并前白家堡子村等6个村支取现金程序不规范,存在未履行临时预支审批程序、未经村书记、村主任、村会计共同签字、未经理财小组审核等问题,涉及6笔35.06万元。”问题(已完成)。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审核把关。根据《财务管理报账制度》和《报账凭证审批规定》,由党政办责成专人对支取现金流程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二是规范程序。村财务支出事项所需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参会人数必须满足制度要求,且会议内容记录必须详细说明资金用途及金额,内容要求完整详细,经村民代表审核后加盖村委会公章,严格杜绝审核把关不严漏洞。明确所有成员章、会议记录等报销必备票据,杜绝在报账的程序中出现廉政风险隐患。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利用村干部会,对村干部、村会计进行《报销凭证审批规定》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工作。四是经镇党委核实,合并前白家堡子村等6个村巡察发现的以上费用确为实际产生,但支取现金程序不规范,对此镇党委研究决定以上费用予以承认,同时对财务当事人和村书记共13人进行了警示谈话,要求其认真细致工作,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履行各项程序。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及时有效监管村级财务不到位。原田各庄管区白家堡子村(2018年)、朱各庄村(2018年)、大山头村(2019年)、湾子村(2020年)4个村跨年度报账。”问题(已完成)。

一是完善报账制度。由党政办研究制定《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财务管理报账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报账程序,严禁跨年度报账;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党政办农经工作人员通过村干部会,组织村干部及村会计人员就报账程序进行业务学习,从严从细培训好各村会计业务工作;三是严格管理。先报账后支取,所有票据、明细进行一次性报账,除了重点项目可以预支外其余款项一律不可预支,同时要求各村必须坚持“月清月结”制度,镇农经部门严格审查把关,杜绝跨年度报账情况的发生,防范廉政风险出现。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弱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党建管理存在薄弱环节。2018年原下庄管区缺少9-12月党建工作会议记录。原下庄机关党支部党费未按照标准收缴,存在收缴金额四舍五入问题。”问题(已完成)。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党建工作会议及各项支部党建要求,抚宁镇机关支部选举完成后,支部严格按照各项党建要求,按时组织开展组织生活,目前“三会一课”等组织制度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开展;二是机关支部安排专人记录《党支部工作手册》,将党建工作各项工作会议详实的记录其中,目前已记录至7月份;三是检查核实党费收缴情况,对少缴、漏缴的进行补交,共补缴60人,99.5元。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村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督导不够。小山头村等28个村党支部共62本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存在参会党员签字代签、实到党员人数与到会签字党员人数不符等问题。湾子村与西吴村等6个村支部手册党员大会内容雷同,互相抄袭,谢家沟村支部手册2019年和2020年党支部年度工作要点完全照搬照抄。小山头村、白家堡子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不切实际,支部手册记录部署情况早于全区时间3个月。”问题(已完成)。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辅导培训。5月24日、6月30日组织村书记进行了培训,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化填写和使用进行专题辅导和培训,并针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分类逐一指导,针对巡察发现的小山头、湾子、西吴、谢家沟、白家堡子等村的问题在会上进行了点名批评,并责成村书记和党建责任人进行整改;二是加强调阅审查。每季度对村级党支部手册进行检查,形成检查问题台账通报各村整改,6月14日,对47个村《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了调阅审查,并下发《通报》对各村存在问题进行逐一通报,并指导修改完善,对发现记录缺项较多、不完善的2个村,由副书记兼组织委员对村书记进行约谈;三是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管理。各支部《党支部工作手册》由支部书记负责安排专人进行记录和管理,明确村级责任人,经常性的提醒各村规范记录,每年年底由党建办责成专人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审查,经审查无误后,统一进行存档,避免缺项和丢失。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基层党建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大山头村连续3年支部手册没有记载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情况,湾子村、前街村2020年手册没有记载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情况。张各庄、小山头村4名党员受到党纪处理,村党支部未按要求进行通报,未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张各庄村等5个村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委会,党课教育活动召开次数不够”问题(已完成)。

一是5月24日、6月30日分别组织村书记进行了培训,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化填写和使用进行专题辅导和培训,并针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分类逐一指导,对巡察发现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支委会,党课教育活动召开次数不够的张各庄等5个村进行点名批评,要求以后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6月14日,党建办对47个村《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了调阅审查,并下发《通报》对各村存在问题进行逐一通报,并指导修改完善;二是加强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明确要求各包村干部要参加所包村的组织生活会,对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把关,镇党建办对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进行不定期调阅审查,记录不规范的要进行整改;三是完善制度,制定明确的“三会一课”质量评价标准,加大对“三会一课”质量的考核力度,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每季度一次党课制度,对相关内容做好记录。四是再次对党员违纪警示教育问题做出说明和规范,凡出现党员党纪处分的,党委第一时间同村支部沟通,明确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做好警示教育工作,形成完整的会议记录,报党委存档。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组织活动有偿化,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发放补助。王营村等11个村219名党员领取开会误工补1.58万元。”问题(已完成)。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立即在全镇支部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禁党组织活动有偿化问题出现。党政办要求各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报账制度》及《报账凭证审批规定》,对村内零用工及开会工资报账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目前已经完成自查,各村均未上报此类问题;二是镇纪委对王营村等11个村违规发放领取误工补、会议补的人员进行了调查处理,共调查17人,由于1人非党,1人死亡,实际核查15人,其中9人经过核实不存在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6人存在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镇纪委对该6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追回违规资金。

(5)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6个非公党支部疏于管理。非公党支部未正常开展支部活动,其中5个支部自成立以来没有正常缴纳党费”问题(已完成)。

一是加强对非公企业的党建指导,定期赴非公企业开展调研活动,了解非公支部党建开展情况,七一党日活动,开展了非公支部慰问活动,激励非公党员干事创业热情,激发非公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二是强化非公企业党建阵地标准化建设,已对小江蔬菜、光宇玻纤、金盛缘支部党建制度进行上墙,规范非公支部阵地建设;三是不定期与非公企业负责人谈心谈话,了解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发展存在的困难,有针对性帮助企业培养自己的党务工作者。目前镇党建办分别为光宇玻纤、小江蔬菜支部培养了两名党务工作者,非公支部有两名优秀员工作为积极分子正在进行培养。四是检查核实党费收缴情况,各支部能够按时缴纳党费,但镇党建办对非公支部缴纳党费的时间和票据留存等工作做的不到位。因此镇党委对非公支部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了规范,明确注意收据、凭证的留存,同时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工作。

(6)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流动党员管理缺乏切实有效办法。没有结合常年在外党员实际情况,研究解决流动党员正常参加组织活动问题。河潮营村支部手册流动党员管理记录中,2018-2020年有8名常年在外的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问题(已完成)。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管理。6月15日,党建办组织各支部开展组织关系排查,摸清流动党员实际情况,建立流动党员登记台账,将每位流动党员的实际情况登记在册,并及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流动情况,同时规范各支部流动党员认定工作和支部手册记录工作。二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制定支委包联机制。采用微信群等方式提醒流动党员就近参加组织生活,提高理论水平,进行云学习,经常性联系支部,流动党员经常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动向。

2. 关于发展党员把关不严,审核工作有纰漏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建基础工作作风不严谨。抚宁镇党委记录的党员入党日期与村中召开党员大会的日期不同,涉及魏庄村等3个村7名党员;白家堡子村1名党员放弃预备党员转正,镇村两级党组织履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放弃转正的相关程序不完善。村干部对发展党员程序掌握不清,发展党员步骤倒置,党员大会记录不规范。2020年齐各庄村先吸收2人为预备党员,再接收为发展对象;2020年上铺村将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误记为预备党员。”问题(已完成)。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认真排查,及时整改。魏庄村等3个村7名党员经查阅党员档案,系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一栏时间误写为发展对象时间。经2020年违规违纪党员档案排查,已对时任组织干事吴金龙进行了批评教育;白家堡子村1名党员放弃预备党员转正问题,2019年12月,白银玲在召开转正大会之前,自愿声明放弃转正且未提交转正申请,党员大会本人未到场,党员大会未通过,已按照程序补齐相关手续;2020年齐各庄村先吸收2人为预备党员,再接收为发展对象问题,经查阅档案,2人2020年11月28日确定为发展对象,2020年12月11日接收为预备党员,不存在程序倒置问题。2020年上铺村未确定发展对象,未接收预备党员,系支部手册记录不规范造成。二是开展专题培训,举一反三。5月24日、6月30日分别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对村支部书记就党员发展进行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并建立统一规范的会议记录样式,确保发展党员程序规范,从制度上约束发展党员工作;三是加强党支部手册记录规范,严把党员发展程序关,镇党建办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从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全程跟踪,掌握好每个环节,避免违规现象发生,同时,开党员大会时要有乡镇指导员在场;四是加强监督,畅通举报渠道,如有不合规的地方,鼓励党员向镇组织部和镇纪委进行举报。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村级党员档案审核把关不严。原下庄机关支部手册及大山头村等2个村支部手册中必要的党员入党程序缺失,未做记录。白家堡子村等2个村3名党员的档案中缺少内容或明显涂改。陈各庄村1名党员转正申请书涉嫌抄袭;大山头村1名党员入党申请书涉嫌后补,在还未召开十九大的情况下,申请书中涉及十九大内容。”问题(已完成)。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对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教育培训,尤其是强化村书记对入党申请书的把关培训,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完善党员档案,对党员档案填写严格要求,禁止涂改。巡察发现的党员档案中有涂改的,由镇党委出具认定意见(涂改系笔误造成),已放入党员档案。二是对发展程序不规范、入党申请书抄袭等进行调查核实,镇党建办对涉事两支部两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三是加强党支部手册记录填写培训工作,明确专人负责,5月24日、6月30日分别组织村书记进行了培训,对《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化填写和使用进行专题辅导和培训,并针对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分类逐一指导;6月14日,党建办对47个村《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了调阅审查,并下发《通报》对各村存在问题进行逐一通报,并指导修改完善。

3. 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监督责任履行乏力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镇党委2021年成立以来未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根据镇党委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得不实,缺少对其他班子成员及身边人谈心谈话和日常教育。”问题(已完成)。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22年3月,抚宁镇党委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部署和学习计划,增强镇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二是明确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对班子分工、包村包片、值班人员进行调整,明晰主体责任落实的同时,明确各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同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方案,落实分工,责任到人。制定的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党委班子、党委第一责任人以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科学划分各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切实做到“一岗双责”。三是加强谈话制度贯彻落实,做好日常教育和碳化工作。截至目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5次,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同志、所包村干部谈心谈话50余次。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未能落到底、落到位。班子成员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对分管部门及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提醒工作不够严实。各村换届后,包片领导未对新任村干部进行日常提醒和谈心谈话。”问题(已完成)。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提升理论水平,针对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将党风廉政内容纳入学习安排,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班子会等形式,班子成员学习“一岗双责”相关内容2次,各位班子成员根据分管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细化分解;二是勤谈话,多沟通,常提醒。加强主管领导与部门之间,包片领导与各村之间的谈话交流,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5次,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同志、所包村干部谈心谈话50余次。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管理教育村干部遵规守纪意识方面有所欠缺。2022年1月14日抚宁镇张各庄村村书记与河潮营村村书记在“2021届全区(社区)书记工作微信群”因个人矛盾发表不当言论,影响极其恶劣,二人被停职处理,抚宁镇被区委组织部通报批评。”问题(已完成)。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引导,做好村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培养守规矩意识。5月11日召开机关纪律整顿大会,通报以上情况,宣读12系干部作风问题,营造良好工作环境。通过村干部会、微信群线上等形式,通报相关违法违纪案例,对农村干部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二是加强纪委监督检查。根据村干部实绩档案,镇纪委不定期对村干部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抽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格查处(截至目前镇纪委已抽查4次,对各项工作开展不力的村干部约谈6人次);三是严肃追责问责。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农村干部违法违纪信访案件要及时调查处置并进行通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纪委履行同级监督责任乏力。就本辖区发生的违纪案件,协助党委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充分,未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镇纪委未就明确责任内容、细化工作措施制定《监督责任清单》。”问题(已完成)。

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树立自觉意识,加强理论学习教育。通过机关会、村干部大会和重点工作部署会等会议形式,组织机关人员和村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并把我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问题纳入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内容,做到了以身边案件警醒身边干部,提高了警示教育效果;二是约请区纪委包联科室,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机关干部、村干部懂规矩、守规矩。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并修改《监督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细化工作措施,让监督工作有章可循。

(四)关于区委巡察过程中交办的立行立改等问题

区委巡察过程中移交立行立改问题3件,此三件问题虽属个性问题但反应出我镇在区划调整后有些工作做得不够细致,考虑问题不够全面,抚宁镇党委虚心接受区委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整改落实。截至目前,此三件问题已整改完成。区委巡察组移交边巡边改问题1个,主要是针对我镇各部门缺乏沟通,村干部频于跑会问题,截至目前,我镇已出台《会议制度》,规范运行各项职能,避免出现频于跑会现象。边巡边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建立了长效机制。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多方面措施进一步深化,镇党委将在今后工作中深入学习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及时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

(二)狠抓整改,强化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跟踪督导,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健全制度,举一反三。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由纪委监督各部门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努力形成一系列务实管用的规章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2年10月8日至12月8日)。联系方式:0335—6125046(工作时间)。

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党委

2022年9月27日


代写文章:13258028938(同微信) 文章代写:13258028938(同微信)


上一篇: [党支部教育整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怎么写]思想政治工作整改措施范文 >[党支部教育整顿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下一篇: [党风党纪教育对照检查内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热门14篇 >

最新动态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