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报告工作不足及整改措施]中共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述职报告工作不足及整改措施]中共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怎么写,以下是御用文案网为大家整理的[述职报告工作不足及整改措施]中共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参考范文,大家可以学习参考,如果你需要代写各类文案材料可以直接联系我们,电话微信同号:13258028938

同时对于如何写好[述职报告工作不足及整改措施]中共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文章,在文章结尾,我们分享了一些对于文章写作的一些心得体会,供大家讨论学习。 [述职报告工作不足及整改措施]中共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参考范文如下:

[述职报告工作不足及整改措施]中共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参考范文如下:

中共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12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扎实的整改成效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强化统筹,加强组织领导。2月1日巡察反馈意见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迅速成立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机关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工委主任、相关专职委员、机关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各工委相关业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落实。整改以来,先后组织召开7次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十二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意见反馈会议精神,研究机关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和台账,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研究机关党支部优化调整方案,审议通过机关党委谈心谈话、机关财务管理等制度文件,审查巡察整改阶段性报告,认真组织推动整改工作。2月8日-9日,召开2020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二)细化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围绕巡察反馈的31个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逐项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共提出整改措施116条,每条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机关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先后9次召集会议研究推动相关工作,经常听取进度汇报,及时协调解决难题,组织修订相关工作制度,督促整改工作按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机关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分管科室的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单位逐项细化整改措施,对照整改台账,逐项抓好落实。

  (三)规范管理,有序推进整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建立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收集各责任部门整改落实情况,加大日常跟踪督促力度,实行台账式管理。2月25日、4月7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会议,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部门认真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推动落实。对属于短期问题的,立行立改,马上改出成效;属于中期问题的,查找工作漏洞,落实有效措施;属于长期问题的,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完善机制。截至2021年4月底,巡察反馈的3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2个问题部分完成并取得阶段性成效;11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113条。整改期间制定或修订制度6项,通过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以有力的工作措施,认真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不深入,主动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制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及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制订《2021年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明确14个方面的学习重点及工作要求,按照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理论学习,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再学习再部署。先后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两个机关”的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人大工作中的落实。三是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每次机关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均认真组织学习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政治要件闭环落实机制。四是坚持多种形式开展理论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邀请专家授课、观看视频等形式,不断增强理论学习成效。今年3月22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中央宣讲团成员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宣讲团首场报告会上的宣讲报告视频。4月23日,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作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五是深入开展调研视察。4月19-20日,组织我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专题调研我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情况,代表们围绕推进广佛全域同城化、积极推进重大合作平台和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引进高端人才、加快打造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我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部分完成整改,将持续推进)

  (二)针对“承办地方立法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初审把关力度。严格落实《佛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要求,提前介入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严格实施专业委员会审议环节。今年2月24日,组织召开《佛山市非户籍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讨论会议,对条例重点条款征求专业意见,对草案文稿严格把关。二是加大初审调研力度。组织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3月1日,组织召开《佛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市文明办、市司法局起草工作情况汇报,深入探讨需解决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方案。三是加强地方立法学习培训。3月,组织教科文卫委员会成员和教科文卫工委人员开展地方立法知识培训。4月1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全省2021年立法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等单位共20人参加,认真学习省人大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日常工作中坚持加强主动学习,加强与上级人大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提高立法专业技术和水平。四是加强专业审查力量。加强与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立法联系点及立法咨询专家组的工作联系,切实发挥好立法基地的专业咨询功能。4月7日、8日及12日,在深入开展《佛山市河涌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调研过程中,邀请立法基地专家参加,有效发挥专业审查力量。五是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印发《关于开展人大代表进联络站征求佛山市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意见工作的通知》,通过已建成的791个代表联络站,广泛征集修改意见,完善民主立法。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通过借助学习强国、微信、腾讯会议等APP,创新征求立法意见的方式。六是加大条例实施跟踪检查力度。3月16日-19日,组织开展《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跟踪检查,召开市直部门座谈会,并前往禅城区、顺德区、南海区,了解各方对条例实施的情况反映,收集存在问题和难点,督促条例施行,有效推进职能部门切实解决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针对“法规颁布实施后的宣传和执行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宣传策划。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明确由法工委与办公室分工合作,加强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今年3月9日,制定《关于<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多家媒体分五阶段进行多形式的法规宣传。二是多层面广泛宣传新颁布实施的《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3月18日,召开《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3月,邀请有关法律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在佛山电台、佛山电视台各举办了1期法律专家面对面访谈解读节目;3-4月,采用动漫、海报、短片等形式在佛山电视台公共频道“630新闻”播出前后共投放36条。通过对该条例广泛宣传,提升解读专业化水平,有力推动条例深入人心。三是加强执行监督力度。加强与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系,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力度”列为《2021年佛山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适时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我市地方性法规的普法和执法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针对“立法评估调研主要依赖职能部门自评和第三方评估,人大机关开展的调研时间短、覆盖面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立法评估工作。认真落实《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评估工作规定(试行)》,切实做好法规案表决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工作,在法规草案表决前,对法规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规出台的时机、法规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预测和研判;在法规实施后对法规质量、实施效果等进行跟踪调查和综合研判并提出意见。二是主动开展立法评估调研。推动立法评估调研在时间上和覆盖面上做足做实,每个法规评估的调研时间不少于3天,调研不少于3个区。今年4月26日-28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对《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调研,先后赴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采用现场考察、走访等形式,听取有关企业和基层单位对条例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条例宣传贯彻情况,加大专业审查力度,提升专业审查质量。(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针对“发挥密切联系人大代表的桥梁作用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发挥代表联络站作用。指导各区认真谋划2021年度代表进站工作安排,组织我市的五级人大代表到全市791个代表联络站接待群众,密切代表与群众联系。今年1-4月已按计划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进站开展接待群众、学习培训、履职交流等活动。二是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落实“双联系”制度,尤其注重扩大代表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参与范围。1-4月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座谈、代表专业小组活动110多人次。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坚持开展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2月26日,组织我市的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交流培训,对我市的全国代表拟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的议案建议交流探讨,选联工委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为代表完善议案建议内容提供专业支持,提高议案建议质量。四是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加强对议案建议的梳理和分类,制定《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和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分工方案》,已对3件议案、164件建议逐份落实办理和督办责任,其中,将2件代表建议作为常委会重点督办件,并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对承办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部分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

  (六)针对“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解决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农村村务(财务)公开的监督。已将开展农村村务(财务)公开工作情况视察纳入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今年3月9日,组织召开市人大农村农业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委员们做好年度“三农”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实地走访了解村务公开情况。3月17日,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在听取市、区和基层情况汇报和深入调研基础上,形成《关于开展我市农村村务(财务)公开工作情况视察的报告》,依法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做好事关群众利益的农村村务(财务)公开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工作。2月4日-5日,在市第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上以差额票决方式票决出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十大民生实事项目。3月印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十大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方案》,将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由市人大相关专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全程跟进监督,着力推动民生问题有效解决。(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七)针对“机关内设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交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沟通联系和履职保障机制。今年3月,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班子成员进行分工调整,进一步明确机关党组成员和副秘书长分工和协调工委工作职责,有效推动工委与办公室的协调联系与良性沟通。二是定期通报每月工作安排。由办公室负责提前收集各工委、办公室各科每月工作计划,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每月工作安排,及时通报市人大机关各项工作计划与进度,强化各工委与办公室的沟通与联系。三是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副秘书长协调工委、完善沟通协调机制等方式,加强机关党组统筹协调力度。各工委主动将本工委工作情况向协调工作的副秘书长通报,对于纳入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以及工委牵头组织的代表视察、调研、约见等活动,及时报请秘书长、协调副秘书长进行统筹,必要时安排副秘书长参与。四是科学制定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认真谋划制定市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好办公室和各工委的人员使用、资源调配。如市人代会筹备工作统筹各工委、办公室各科人员,以设立若干个工作组的形式统筹力量,共同推进落实。五是整合办公室与工委党员优化调整党支部。4月,撤销办公室原来2个党支部,将办公室党员与工委党员整合一起,重新调整设置5个在职党支部,在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上促进办公室与各工委融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八)针对“对干部培养缺乏长期统筹考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结合机关科级干部职数空缺情况及干部队伍建设需要,今年3月及时开展干部选拔工作,有效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二是加强干部轮岗交流。结合办公室、各工委人员配置情况以及干部任职时间,推动机关干部轮岗交流,今年2-4月,已交流轮岗干部6名。三是加强工作培训。计划今年开展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研修班培训,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的专业能力培训。(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九)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今年3月30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党组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2021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根据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2021年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12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并严格按计划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个人述职报告和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中。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风险研判。今年以来,组织召开宣传报道工作会议、意识形态工作联络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提出今后工作方向,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针对“政治敏感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正相关表述。相关工委已对有关工作总结相关文字表述进行修正,并对工委有关材料的相关内容进行复核完善。二是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查摆问题。今年2月,召开相关工委工作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深入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敏感度,明确整改措施和方向。三是健全文稿审核和台账管理机制。相关工委对相关工作情况逐一分类做好登记,并举一反三,细化完善OA办公审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稿件审核机制,明确要求相关稿件需经2人以上的审核签名后才可发出,其他工委、办公室各科室也遵照执行。(已完成整改)

  (十一)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调研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调研纳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调研工作要求。二是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机关党组成员开展专题会议和调研。今年4月9日,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络员会议,传达学习省、市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精神,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并提出今后工作方向。4月13日、14日、16日,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机关党组成员带队赴全市五区开展宣传思想工作专题调研,了解各区人大机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等情况,并提出工作要求。三是机关党组成员结合分工职责分别开展调研。机关党组成员于今年4月分别对分管领域、科室开展意识形态调研,对每位工作人员作了提醒,并对在日常工作中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十二)针对“未建立小额工程管理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小额工程管理制度。今年4月,制定《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程管理制度》,加强对小额工程的管理。二是严格规范修缮项目合同管理。明确要求要对修缮项目合同内容具体细化,施工前做好预算,明确项目金额,施工后须进行第三方核价,规范验收手续。三是对财务报销环节加强审核。要求各经办部门必须对小额工程合同内容明确细化,按要求进行第三方核价和验收,由财务部门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报销材料齐全、手续规范。(已完成整改)

  (十三)针对“立法论证过程中在选择委托方和确定外包服务费用上没有明确细化的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工作制度。今年4月,修订《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委托第三方提供立法服务费用支付规定》,进一步明确细化选择委托方和确定外包服务费用的标准,规范选择乙方的程序和论证费用的支付,严格按制度实施各项工作。二是明确委托和费用支付要求。在修订稿中进一步明确委托报批程序、委托方式和要求、费用支付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等,规范第三方提供立法服务的费用支付标准,明确细化相关标准和要求。三是强化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明确要求经办部门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前,对项目合同加强审查把关,并要求报账时认真审查项目实施和签订合同的时间顺序及内容等。(已完成整改)

  (十四)针对“存在大型会议经费报销原始凭证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及时补充完善会议通知、代表系统签到信息等有关原始凭证。二是规范会议费报销手续。今年召开的大型会议费用报销手续严格按照《佛山市审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报账附上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等必需的原始凭据。三是完善会议费管理办法。制定《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明确会议费的开支范围、标准、报销支付程序以及管理职责。(已完成整改)

  (十五)针对“签订采购合同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指出合同管理相关问题逐一整改。已对相关合同补充列支费用明细,对相关费用补充情况说明。针对运维相关合同授权签订问题已进行整改,并组织相关科室人员集体学习相关合同规范和操作流程要求。已补充相关合同提供产品服务的说明。二是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制定《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并压实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及财务人员工作责任,加强财务监管。三是建立完善合同签订前的审查机制。明确合同由经办部门负责初审,加强对合同内容审核力度。规范合同签订管理,明确由经办部门对应的各工委主任、办公室各科分管领导以及经机关党组会议授权的有关领导签署,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四是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今年4月,修订《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和监督。(已完成整改)

  (十六)针对“印刷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整改巡察反馈的印刷采购相关问题。已倒查巡察反馈指出的印刷采购的相关合同明细,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补充评价,并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馈。二是规范印刷采购手续。目前,本机关印刷采购合同均严格参照定点采购项目的《合同书范本》制作。三是加强督促落实。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由办公室督促机关各经办部门在合同期间及期满后,对供应商的交货和验收情况、售后服务情况等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并由办公室进行备案。四是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制定《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已完成整改)

  (十七)针对“存在跨年度报账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倒查跨年度报账问题。已于今年3月倒查相关发票跨年度报账情况及原因,有针对性地规范相关工作。二是开展报账情况检查。已于2月开展检查,目前不存在不符合规定的跨年度报账情况,并坚持在每年12月财务封账前定时通知和提醒机关工作人员及时报销当年费用。三是加强对报账员教育管理。已对报账员进行谈心谈话,要求增强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严谨性。四是加强日常工作检查。由办公室负责财务工作的科室负责同志定期检查报账材料,提醒和督促报账员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报账。(已完成整改)

  (十八)针对“财务报账资料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相关明细清单。针对相关发票未附清单问题,已补回相关明细清单。二是组织学习财务报销有关规定。4月,由分管财务工作的机关党组成员组织各工委、办公室各科集体学习财务报销有关规定,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三是严格审核财务报销资料。加强对发票、项目明细等资料的审查力度,要求全部无项目明细的发票都需附上清单,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对照报销有关工作规定和要求,对今年以来每一笔开支报销材料认真核查,确保材料齐全后方可办理报账。(已完成整改)

  (十九)针对“台账数字出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经办人员教育管理,及时更正合同台账登记错误的信息。二是全面倒查合同台账。已于今年2月对照明细账倒查现有的合同台账,全面排查整改。三是加强工作提醒。已加强对合同录入人员的工作提醒,认真检查核对合同台账信息,确保合同台账信息严谨准确。四是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制定《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已完成整改)

  (二十)针对“文件资料有错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补充更正相关文件资料。已根据当年实际情况补充完善相关工委工作总结空缺内容,已修改、更正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文件资料出现的错别字问题。二是落实公文处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办公室、各工委在公文处理中的工作职责,由办公室牵头,优化机关拟稿、审核、缮印、盖章、发文等全流程管理,提高文件材料质量。三是实行文字材料“写、校分离”工作模式。要求办公室、各工委加强文稿校对工作,对外报送文件材料前需经2人以上复核校对后才可报送。在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中,专门成立文件组负责材料起草、校对等工作,经严格审核把关,未出现因错漏重印情况。四是加强工作提醒。把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作为机关各部门、各支部谈心谈话的重要内容,今年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进行谈心谈话共计138人次;机关党委及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共计700多人次。(已完成整改)

  (二十一)针对“机关党建与业务互相融合、相互促进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制定《中共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员会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已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中部署安排。4月9日,印发机关党委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四方面工作内容,并列出党建工作清单,其中将“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作为重要内容。二是紧紧围绕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重点工作开展党建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月5日,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前往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党建活动提升党员干部对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的认识,自觉支持推动市委中心工作。4月,通过将办公室各科党员与各工委党员整合,将机关党支部优化调整为6个党支部,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成员,打牢解决党建与业务“两张皮”现象的组织基础。三是深入挖掘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亮点。2月20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安排各在职党支部总结提炼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亮点,形成党建品牌、党支部工作优秀案例和党组织先进工作法等。认真总结机关党员推进水环境整治监督业务和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成效,提炼党建工作亮点,3月,已形成《水环境整治监督,人大党员在行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党建和立法工作质量》《疫情防控担使命,支部堡垒筑桥梁》等3个创新案例材料参与“百年奋进、永葆初心”第二届广东基层党建创新案例评比。(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十二)针对“机关党组在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上会前的沟通酝酿不充分,调查研究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温学习党组工作条例。3月5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重温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强化规则意识,并做到严格执行。二是健全机关党组重大事项会前沟通酝酿机制。坚持每次组织召开机关党组会议前,机关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对拟上会议题进行充分沟通、认真研究,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前报纪检监察组研究。三是健全完善会前议题征集和审核工作。明确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机关党组会议上会议题,经分管机关党组成员初审后,由机关党组书记对议题逐项研判把关后确定上会议题。今年以来,已召开的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审议的重大事项和人事议题,全部经会前沟通酝酿,会上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未出现临时增加议题现象。(已完成整改)

  (二十三)针对“机关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记录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加强对记录人员的提醒教育,要求树牢规范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今年以来召开各次机关党组会议均已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并印制会议纪要。二是严格规范会议签到工作。明确由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跟进机关党组会议签到工作,今年以来召开的各次机关党组会议均做到参会人员、列席人员在会议记录本签到处签名,党组书记和记录员在会议记录文末签名。三是加强跟踪落实。已印制的机关党组会议纪要对各事项均已明确落实责任部门,并明确由办公室负责跟进督办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已完成整改)

  (二十四)针对“机关党组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不充分,批评辣味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民主生活会前充分征求意见建议。今年2月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通过印发征求意见函、面对面听取意见等方式分别征求有关单位党组织以及常委会各工委、办公室各科等的意见建议,机关党组班子成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共计138人次,找准查实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扎实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二是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今年2月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机关党组书记带头开展自我批评,每位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自我批评后,其他参会人员直接提出批评意见,共提出批评意见30多条,直指问题和不足。列席指导的负责同志在点评中肯定批评与自我批评有一定的辣味。三是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民主生活会前按要求向纪检监察组报送对照检查等材料,严格按照纪检监察组的要求修改完善,会后按照纪检监察组提出的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十五)针对“检视问题决心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不具体,整改问题清单部分没有整改落实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制定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2020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后,机关党组成员认真制定整改清单,提出整改子项目71项,并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要求等,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严格对照整改清单,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整改扎实有效。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主题教育整改措施谈心谈话工作未能真正落实的问题认真整改。新修订印发《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对谈心谈话工作进一步规范,明确要求各党支部定期检查党员谈心谈话记录,并购买谈心谈话记录本并发放给全体在职党员,要求认真做好记录。三是通过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实地参观三龙湾高端创新集聚区、优化调整党支部、加强经验总结和提炼等做法,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十六)针对“‘三会一课’质量不高,党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机关党委会议专题研究。2月20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围绕巡察反馈“三会一课”质量不高、党务管理不规范问题,逐项对照检查和检讨,并明确整改措施。二是明确“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要求。3月4日,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组织机关党委及各在职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专题学习党务工作知识,明确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及其他党建活动的具体要求,并印发相关指引给各党支部。3月2日,召开机关纪委扩大会议,明确要求各支部组织纪检委员加强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督促检查,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目前,机关各党支部均做到按有关规定有序推进落实本支部“三会一课”组织工作,并已指定专人负责跟进本支部的党务记录工作,进一步加大支部党务工作管理力度。三是建立交叉检查会议记录机制。建立每半年组织各支部开展一次交叉检查、每年年底进行“回头看”的会议记录检查机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高会议记录质量。(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十七)针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机关党委会议专题部署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2月20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要求各党支部按要求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调了具体要求。二是明确组织生活会的步骤和要求。3月4日,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开展党务知识专题学习,进一步明确组织生活会的步骤和要求,并印发相关指引给各党支部,强调要严谨、细致做好会议记录,如实记录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三是认真开展指导和监督。机关各党支部已在3月召开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安排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分别列席指导和监督,未发现有不符合要求需重开或补开的情况,并已督促各党支部认真整理会议记录。(已完成整改)

  (二十八)针对“个别干部基层挂职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干部挂职手续。针对巡察反馈指出的个别挂职干部手续不完备问题,已严格按有关要求做好机关干部完成挂职后的考察和鉴定工作。经自查,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到基层挂职的干部和到本单位挂职的基层干部相关手续均已按要求规范办理。二是组织各党支部对机关现有党员组织关系归属情况开展自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到基层挂职的干部和到本单位挂职的基层干部的党员组织关系均做到及时转接;新调入党员组织关系均已按要求转入相关党支部;针对近期部分党员的岗位或分工调整情况,已及时调整其所属党支部。三是坚持由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每季度对所属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一次自查,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党员组织关系按要求及时转接。(已完成整改)

  (二十九)针对“‘一把手’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由机关党组书记领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并开展学习研讨,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制度执行。二是机关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凡是机关“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规定上会研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三是严格落实选人用人程序。凡是人事事项坚持做到会前充分酝酿,并提前征求纪检监察组意见,严格按要求开展民主推荐等系列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十)针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个别干部档案材料问题已完成整改。相关同志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已归档,专业的认定已更正;已将相关同志相关年度考核评定等次更正。二是组织开展业务学习。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党组成员带头学习并组织人事工作负责科室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公务员考核规定》《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加强业务学习,确保准确掌握政策。三是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坚持每年定期于3-5月集中归档和日常不定期收集相结合,做到应归尽归。四是开展机关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已对机关所有科级干部以及部分准备移交市委组织部的市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和查漏补缺。(已完成整改)

  (三十一)针对“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今年3月18日,召开机关党组会议集体学习《佛山市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规程》《佛山市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严格认真贯彻执行,并将以上规程和规定重新印发给机关全体领导干部、职工、雇员,要求认真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二是加强审批管理。进一步明确出国(境)审批程序和规范,其中对科级及以下干部,由办公室负责对相关审批表初审把关符合要求后再送领导审批。三是加强台账管理。及时调整1名工作细致认真的同志负责日常出入境管理台账工作,于今年2月底前将全部出入境证件清点归类整理,建立分类明确、动态更新的管理台账,并专门制作适合管理职工、雇员证件的证件借出归还登记表和台账表,加强对职工、雇员证件管理。(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推动人大机关工作高质量开展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要求,切实把巡察整改与人大机关建设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机关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公厅(室)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积极主动将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中,以实际行动体现“两个维护”。

  二是进一步从严管党治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机关党组理论武装,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人大机关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三是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保持高度重视,继续压实责任。对于尚未完成的措施,倒排时间节点,加快推进;对于须长期坚持的措施,持续推进,不断巩固成效,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把继续抓好整改作为改进工作的着力点,及时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聚焦薄弱环节、聚焦问题较集中的领域,推动长效机制建立,加强日常监督和适时组织“回头看”,扎牢制度笼子,将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体现在提升服务保障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加强机关建设质量上,促进人大机关进一步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推动我市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3323356;邮政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6号楼404室;电子邮箱:fsrdb@fsrd.gov.cn。



中共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1年8月5日           



  

在自我总结的过程中,我们通常会对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进行全面回顾,以便发现不足并改进。通过总结,我们不仅可以发现自己的优势,还能认清存在的问题,进而制定出具体有效的改进措施。本文将围绕自我总结中的不足与后续改进的有效措施进行详细探讨,希望能够为个人成长和提升提供一些参考和思路。

发现不足:自我认知的第一步

在进行自我总结时,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识别自己存在的不足。这些不足可能表现为工作中效率低下、学习中理解不深,或是生活中缺乏规划和自律。很多时候,我们会忽视这些小问题,直到它们积累成更大的困扰。因此,及时发现并正视自己的不足是个人成长的关键。

制定目标:明确改进方向

找出不足后,接下来的步骤就是制定改进的目标。这些目标应该具体、可衡量,并具有时间限制。例如,如果工作中效率不高,可以设定每日工作任务清单,确保每项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通过明确目标,我们能够有针对性地改进,并且可以通过阶段性的小目标来检验自己的进步。

实施措施:从小事做起

为了有效改进,我们需要从小事做起。可以通过调整日常习惯来逐步改变自己的不足。例如,改进时间管理方法、增强沟通技巧、提高自我约束力等。无论哪一方面的不足,都可以通过持续的努力和实践来提升。

总结与反思:持续自我改进

在改进的过程中,及时总结和反思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反思,我们可以发现哪些方法有效,哪些措施需要调整。定期的自我检查和反思能够帮助我们不断调整方向,以确保改进措施能够得到有效实施。

最后,个人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改进不足的道路虽然充满挑战,但只要有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一定能够突破自我,迎接更好的自己。


上一篇: [支部述职报告]班组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工作不足及整改措施]中共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下一篇: [述职报告自身不足和改进]小学后勤主任述职述报告 >

最新动态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