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基层党组织思想建设存在问题]中共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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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莆田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市委巡察一组对中共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狠抓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郑叔海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梳理,研究讨论整改工作的原则和方向,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前后共主持召开3次专题会议,要求全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市委巡察组工作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要求各科室、直属单位要针对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二)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党组切实担负起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研究制定《中共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项细化了目标任务、整改措施,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各相关科室对照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全程带动跟进,全面落实整改。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党组始终把做好巡察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党组书记带头主动认领,于2021年2月3日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深入查摆,党组书记主动认领7个问题整改任务,带头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主动担责,就反馈的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帮助,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问题说清楚、谈透彻,红脸出汗。党组书记6次就幼教保障、机关安保、机关停车场等问题深入一线调研指导、督促整改、推动落实。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市纪委监委对应科室、市委巡察办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听取宝贵意见和建议,有效有序推进整改落实。同时,注重建章立制,把制度建设贯穿整改工作始终,制定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及服务管理保障主责主业相关规章制度7项,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方位推进机关后勤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强大合力,转化为推进机关事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不够有力
(1)关于学习不够全面深入,理论学习形式单一,结合机关后勤实际提炼整合不够,细化分解、推动实施不够具体、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学习认识。通过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等,坚定不移地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跟进学习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对理论学习的认识,增强行动自觉。二是丰富学习形式。拓展丰富中心组学习方式,开展读书班学习,增加研讨交流频次。2021年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内容开展集中学习18次、专题研讨10次,举办专题读书班1次。三是注重总结提炼。围绕机关后勤实际,注重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重要论述学习中提炼思想精髓,找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的着力点,不断提升质量意识,推动提高服务管理保障质效,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机关后勤领域落地生根。四是强化学习带动。将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福建省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等相关理论学习纳入干部职工学习内容。2021年2月26日,召开干部职工学习教育会,组织全处干部职工学习2021年全国、省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精神;2021年共围绕各级机关事务工作会议、机关事务工作座谈会及机关后勤业务实际,组织全处干部职工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学习9次;及时将学习内容传达到全市机关事务系统,带动开展学习,进一步提升全市机关后勤系统贯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关于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措施不够有力,对牵头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工作仅停留在文件通知上,未深入调研了解、未开展专项检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1年2月9日,结合春节节前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纪委关于春节期间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督查工作要求精神,提升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思想认识和思想自觉。二是主动引导。引导食堂从业人员培养节约习惯、形成职业规范;LED屏播放相关宣传标语,张贴制止餐饮浪费、珍惜节约粮食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内容,倡导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干部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上走前头、作表率,营造崇尚节约、健康从简、爱粮惜粮的良好氛围。三是督查推动。印发《关于开展市直单位食堂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市直单位带头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督导检查的通知》等,成立由分管领导韩某某为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小组,于2020年11月和2021年5月,2批次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莆洋集团等市直30余家自办食堂的市直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情况的实地督导检查。结合检查情况,印发《带头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督导检查情况通报》,指出发现的规章制度不健全、节约意识不强、措施乏力等问题,敦促整改。受检单位均结合实际,对标对表按期予以了整改落实。
(3)关于党政机关节能工作发展不深不实,未能及时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报送、未能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市财政争取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工作认识。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学习会等,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福建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及我市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认识开展公共领域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及时督促整改。湄洲岛管委会共有21家公共机构,17家在湄洲岛管委会大楼合署办公的单位作为1个能源资源消耗主体报送数据(统计系统显示为1家公共机构);除系统显示2家已报外,3家单位未报送2019年度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数据。因2019年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报送时间已过,无法补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及时与湄洲岛管委会沟通,督促其推动所属其他3家单位在下一年度统计报送工作中一并体现2019年度能源统计数据。截止2021年5月,湄洲岛管委会5家单位均已报送2020年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统计数据报送完成率100%。三是加强协调引导。针对未能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市财政争取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的问题,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目前无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专项资金预算,2021年起节能改造专项补助经费需由项目实施单位独立向市财政申请。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将结合节约型机关创建等活动,协调、引导、督促各公共机构依据节能改造实际,通过其主管部门向财政申请节能改造经费,着力推动节能改造。
2.行政性资源管理不到位
(4)关于机关后院公房相关费用收缴不及时,有住户拖欠房租、水电费最长达3年才追缴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学习。组织物业管理处全体人员于2021年1月25日,认真学习了《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直管公有住房暂行管理办法》及公有住房相关文件规定,提高公有住房监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切实规范公房相关费用收缴工作。二是立行立改。认真落实《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直管公有住房暂行管理办法》,按规定及时向现有的4户公房承租人收缴房屋租赁保证金,防止公房承租人拖欠房租。2021年以来,机关后院公房承租人房租共计12050元,均已及时收缴到位。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后院管理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对市机关后院直管公房进行日常安全巡查,每月25日对公房承租人身份进行抽查核实。结合日常安全巡查及公房承租人身份核实,及时通知收取租金、水电费。
(5)关于部分经营性房产招租方式不规范,未按规定公开招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房产管理科业务人员学习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招租管理有关规定等,提高对做好经营性国有资产招租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提升经营性房产管理水平。二是立行立改,公开招租。湖岸路217号-1和217号-2店面已于2018年8月进行了公开招租,租期3年,2021年8月租赁期满后,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严格按程序公开进行了招租。三是举一反三,及时招租。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所属的其他经营性资产,于2021年2月24日前,先后两批进行了公开招租。此后,针对招租后流标的6坎店面,于2021年5月19日再次进行了公开招租,其中2坎店面中标、4坎店面无人应标,但其中1家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未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签订合同。于2021年8月份对5坎店面组织了新一轮公开招租,但无人应标。目前,正同国资运管公司沟通移交后院全部资产事宜,流标的5坎店面暂未继续招租。
(6)关于机关停车场资源管理不严格,对车辆通行授权审批把关不严,存在人情停车,日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取消授权。立行立改,取消了5部社会车辆的市政北广场停车场通行权限。2016年电子蓝牙无正常审批手续的9部车辆中,保留1部公安局副局长的车辆,其余8部均予以取消了通行权限。2019年车牌识别无正常审批手续的39部车辆,通过电话联系车主方式,补办申报手续车辆共22部;联系不上车主或不符合条件、申报手续不全的17部车辆全部予以取消了通行权限。二是自查筛查,规范审批。组织对2016年以来各单位蓝牙和车牌识别通行授权的申报材料进行筛查,未发现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等问题。今后将严格规范审批手续,材料不全的不予以授权;并继续加强车辆的停放资源、停放秩序管理,发现不按位停放的车辆,予以张贴违停告知书,并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三是抓好停车场管理。针对机关干部职工反映的停车难、社会车辆占用公共停车场等问题,于2021年4月14日与市国投公司联合行文,向市政府请示有关市政北广场停车场实行收费管理问题,待批示后,将抓紧实施。四是注重日常监管。清理调离我市、调出市机关大院、退休、离职等人员车牌蓝牙;没收复制的移动蓝牙6个,并要求安保人员在日常执勤中,注意比对移动蓝牙相关信息,发现存在复制蓝牙现象的,立即予以没收。
3.服务保障能力有待提高
(7)关于消防安全管理仍有不足,未牵头有关单位联络人开展消防演练、排查、分析活动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消防安全物防水平。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福建人和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为莆田市机关大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于2020年12月22日与其签订合同,及时组织将消防维保中所发现问题整改到位。二是组织开展消防信息摸排。2021年4月22日,向市机关大院1-8号楼相关单位发出通知,组织市机关单位报送消防安全信息表,精准掌握市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基本情况。三是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2021年5月19日,印发《关于消防培训和演练的通知》,邀请城厢区消防救援大队干部,在城厢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市机关大院内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开展了常见火灾起因及预防措施、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消防现场应急演练等内容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机关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4.班子集体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8)关于党组议事决策机制不健全,未及时调整修订党组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未细化,党组议事范围不明确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增强工作自觉。中心组成员于2021年2月1日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党组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不断增强运用《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管党治党、领导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健全党组议事规则。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于2021年4月6日修订《中共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党组议事规则》,将全面从严治党、发展党员、意识形态等内容和要求纳入党组议事规则。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及党组议事制度。如,明确将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要人事工作、重大经费开支等11项内容纳入党组议事范围。三是严格落实工作机制。2021年10月22日,处党组召开扩大会议,研究接收高某某为预备党员事宜。2021年以来,严格落实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共召开党组会议24次,未再发现程序不规范、不合法等问题。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缺乏问题意识、责任意识
(9)关于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有差距,未按要求专题研究、综合分析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中心组成员于2021年2月1日开展学习,集体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并围绕习近平同志《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进行研讨交流,班子成员分别作重点发言,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夯实意识形态工作政治思想基础。二是专题研究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巡察整改后,共研究部署2次,综合分析研判2次。2021年4月29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审议《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2021年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分析研判上半年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10月22日,党组会议专题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针对存在的工作创新、思想管控、阵地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从提升队伍水平、强化导向引领、加强阵地管控等方面对下半年工作做出部署。
(10)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九个纳入”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立行立改。督促林某某围绕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重新撰写提交述职报告,徐某某已退休,不再补交述职报告;重新组织撰写王某某、林某某晋升职级考察材料,补齐意识形态内容。
(11)关于落实工作敷衍应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和意识形态领域综合分析研判报告“存在问题”描述部分内容相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学习端正工作姿态。2022年2月25日,组织中心组成员和干部职工再次学习《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及《关于进一步激励各级干部担当尽责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担当作为,强化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水平,推动干部职工以积极务实的姿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深入彻底全面自查整改。已于2021年1月底前组织开展了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综合分析研判报告、意识形态专项督查通报及专项督查报告的全面自查自纠,更正内容相似等问题。三是结合实际报送工作情况。落实《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党组意识形态责任清单》要求,分别于2021年1月、10月,2022年1月底前向市委报送2020年度下半年、2021年度上下半年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
(1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够重视,存在风险隐患,审签管理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开展自查整改。结合春节氛围布置,对内部公示栏、机关LED屏、市机关公益宣传栏、幼儿园公益宣传栏等80余处公共载体开展自查,并对以往经办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人审签”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对审签台账记录不规范、审签时间有误等5处问题进行了更正和补充。二是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幼儿园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强化了公众号微信宣传报道和办理审批手续责任,明确要求微信制作人需在初审、终审等环节及时办理审批手续。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幼儿园已于2021年2月1日修订《微信公众号管理规定》,明确了管理分工、制作要求、上传审批程序和绩效考核办法,切实加强了公众号发布审签流程。巡察整改以来,共发布83篇内容,未再发生审签不规范等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四风”纠治不彻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
(1)关于个别干部工作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1年2月9日,组织全处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及我省、我市要求,扎实转变工作作风。二是提高业务水平。结合干部职工学习教育会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学习。2021年巡察整改以来,共开展学习14次,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更好地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2)关于存在特权现象,违规为社会车辆办理停车场出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纠正特权思想。结合2021年2月9日中央、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学习,引导全处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服务宗旨、摒弃特权思想、树立正确工作观念。二是立行立改。立即取消了5部社会车辆的市政北广场停车场通行权限。三是严格审批。落实车辆通行申报制度,规范审批流程,要求申报单位如实申报,业务科室详细核查核对,对手续不全、条件不符的不予以授权,避免人情车辆的产生。至目前为止,未再发现诸类问题。
(3)关于工作存在慢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于2022年度2月25日召开干部职工学习教育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激励各级干部担当尽责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的若干意见》,引导干部职工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工作期间倡导的“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传统作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担当作为。二是针对近年来机构及公车改革导致部分单位撤并转,公车管理人员变化大,工作交接不到位等情况,业务科室通过逐车逐单位电话催办的方式,督促相关单位限时报送核销情况,截至2021年1月21日,22张加油卡和9张ETC卡均已完成核销。三是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于2021年2月8日,向市纪委党风室报送“私车公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本次整治共涉及全市227家涉改单位,核销取消车辆的公务加油卡848张、ETC卡281张。公务加油卡和ETC卡均已核销,回笼公务加油卡资金36.717915万元。
2.工程建设管理有漏洞、存在廉政风险
(4)关于工程项目内控机制缺位,未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工程内业资料缺失、未委托设计并出具设计图纸、设计单位未参与工程验收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内控制度。于2021年5月24日印发《工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工程建设、装饰和维修项目的组织实施、设计、预算、验收、合同管理、内业资料管理等作出规定。二是将一位土建工程专业毕业的年轻干部调整到科室充实力量,并在房产管理科分别设立两批人员,一批负责工程建设项目,一批专门负责工程项目验收。三是2021年来3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小规模小额工程均按要求进行设计、编制工程预算并邀请设计单位参与验收。
(5)关于招标管理不规范,设置倾向性条款限定潜在投标人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1年1月20日,组织房产管理科业务人员,重新学习了《中国招投标法》《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提高对招投标工作规范管理的认识。二是严格执行规定。明确了凡是公开招标的项目,不得以市机关项目急、任务重、要求高为由设置业绩等排他性条件。要求工作人员对招标工程在开标前严格审核、对投标单位的材料认真把关,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不出纰漏。三是及时清退整改,加强过程管理。2021年5月,责令城厢区闽中化工建材经销部退还工程款差额1503.70元;目前已配置专业技术人员,下一步,将加强招标全过程管理,并举一反三,坚决防止出现类似情况。
(6)关于部分工程建设把控不够认真,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预、结算编审,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高于规定,竣工但未办理结算审核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工作认识。2021年1月20日,组织房产管理科业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加深了对有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工程进度款支付等方面细节的把握和理解,全面提高了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认识。二是严格预结算编制审核。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严格管理,对5万元以上的各类工程项目都进行预结算编制和审核。三是抓好工程把控工作。幼儿园5个未完成结算工程,均已完成结算审核工作。莆田市机关大院7号楼已完成结算审核,尾款已完成支付。
3.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7)关于制度落实不到位,采购项目验收单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要求,科学遴选。成立市机关食堂采购工作小组,确定了“在合规合法的基础上做好食堂供应商遴选工作,决不能采用无法保证食材质量的招投标方式”的遴选原则。按品类确定振兴集团莆洋食品公司等16家单位作为机关食堂定点供应商,并于2020年9月4日,分别与定点供货单位签订定点采购合同,做好供应商遴选相关工作。二是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幼儿园已于2021年1月29日前,补办电脑及打印机采购项目13277元的验收单,在打印机发票上补充注明具体规格型号。同时,组织开展了对近年来政府采购项目的自查自纠,对包括电脑打印机在内的采购项目进行了对照梳理,并由当时负责采购、保管的人员逐一对照货品,核对发票、验收单,确保一一对应、齐全规范。三是组织学习,提升能力。后勤保障处于2021年1月28日组织科室人员,幼儿园于2021年1月26日组织办公室、财务人员学习我市相关采购制度规定,领会掌握采购规定,提升制度执行力。
(8)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差旅费报销未按规定附出差审批单,差旅单签名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自查整改。2016-2018年出差未附审批表的,已于2021年1月29日前,补齐审批手续并归档,并对出差领报人签字不完整或未签字的进行了补签。二是组织业务学习。2021年1月26日,组织幼儿园办公室、财务人员学习《莆田市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有关问题解答》《莆田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有关问题解答,全面、认真地规范差旅费报销等工作。
(9)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工会会员未按规定缴纳个人会费、干部既领食堂餐补又全额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超额支付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运营服务费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核查,补收缴存。组织处工会和幼儿园工会小组对个人会员费缴纳情况进行了再次核查,经核查幼儿园2016-2017年度工会会员未按规定缴纳会费;市机关幼儿园已按规定向工会会员补收2016-2017年度个人工会会费9683.8元,并于2020年1月27日全部缴存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工会账户。二是收回补助,抵扣费用。经核实并收回相关人员多报销的伙食补助费195元,2021年2月7日及5月12日缴存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基本账户;对2018年度超额支付的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管理费27.58万元,已从2020年12月拨付第四季度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管理费用中抵扣。三是举一反三,自查整改。对照《莆田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运营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对2019-2020年度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管理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发现2019年度超额支付的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管理费用2.15万元,并已从2021年5月所拨付第二季度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运营管理费中抵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化、弱化问题较突出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党建思想认识。于2021年2月1日,组织中心组成员集体党员学习党章,提升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党建工作领导。2021年4月12日,印发《中共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党组议事规则》,切实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内容,强化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三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2021年4月29日,党组会议听取了支部2020年度党建工作报告,研究审议了处党支部2021年度工作计划,并从教育管理、政治思想建设、组织队伍建设等方面对2021年度党建工作进行了部署。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自评、互评缺少辣味,民主生活会的方案中未体现征求意见环节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重要法规,充分认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不断提升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行动自觉。二是立行立改。郑某某、朱某某等两位支部委员已重新撰写提交2018年度、2019年度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三是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根据《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指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组织生活会前谈话谈心等工作,扎实开展好2020年度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围绕会议主题要求,深入对照剖析,开展自我批评并相互提出批评意见。四是做好征求意见环节。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对征求意见工作作出安排。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征求干部群众对党组、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五是扎实开展谈话谈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谈话谈心工作。主要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谈,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党员干部之间谈;紧扣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既谈自身差距,又谈对方不足,把问题谈开、把道理谈透、把思想谈通;通过交心谈心找准问题,剖析不足,化解矛盾,增进团结。
(3)关于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选举支部书记未推选监票人、计票人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组织工作制度。切实落实《莆田市基层党支部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按程序表决通过《选举办法》,严谨做好2020年度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2020年10月23日,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召开第一次支委会时,严格按程序推选监票人、计票人,选举产生支部书记。二是提升党建工作能力。于2021年2月20日,组织支部委员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严格支部工作记录。对2017年10月20日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中的支部书记选举记录内容漏项,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完善。组织委员规范做好2021年度各次支委会、党员大会等会议记录,如实反映会议情况。
(4)关于发展党员不严谨,未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工作计划。制定《2021年度机关事务管理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经支部委员会审议、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二是严格对标整改。对沈某某《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相关内容按程序予以纠正完善。三是提升工作效能。于2021年3月10日,组织支部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等进行深入掌握领会,提升党组、党支部党员发展等工作规范化水平。
(5)关于退休党员管理不到位,仍有退休党员组织关系未及时迁出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迁出退休党员组织关系。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将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迁移到所居住的社区党组织进行管理、教育和学习。目前6位党员的组织关系已迁出;另有吴某某、林某某两位退休党员因居住地点不固定,不方便参加居住地的社区党组织所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关系目前尚未迁出。二是加强退休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组织开展支部党员学习时,第一时间通知到退休党员本人,并将学习内容发送给退休党员;支部重大活动,积极动员退休党员参加,确保退休党员真正融入党支部,一并学、一并管。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尚有不足
(6)关于压力传导不到位,未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专项检查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廉政提醒谈话。于2020年11月30日印发《中共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党组2020年度廉政提醒谈话工作方案》,部署开展2020年度廉政谈话工作;党组书记对其他班子成员及调研员提醒谈话,班子成员及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科室负责同志开展谈话,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开展谈话。谈话内容紧扣工作实际,从廉政风险防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方面作出提醒和要求,巡察整改以来已开展廉政提醒谈话50余人次,切实提升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达到警示警醒作用。二是部署开展党风廉政检查。已结合巡察整改督查,于2021年3月中旬,开展对各科室、直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巡察问题整改责任的检查工作。针对存在的科室内部日常廉政学习不够,执行考勤纪律不严格等问题,敦促党员干部加强常态化党风廉政学习、严格考勤纪律、持续转变作风。
(7)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排查。2020年底前已组织各科室、直属单位开展廉政风险自查,梳理议事规则、权力运行、制度机制、业务流程等层面廉政风险点76项,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二是组织重点排查。结合“关键少数”廉政风险排查,组织深入排查“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廉政风险,编制领导班子、“一把手”的权责清单。三是强化常态自查。按照市纪委《关于集中整治“天价茶”背后“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天价茶”问题自查自纠。
(8)关于廉政责任谈话针对性不强,未结合工作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要求和作出提醒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廉政谈话规范化。已补充开展2018、2019年度副主任欧某某对机关幼儿园副园长王某某的谈话记录。谈话紧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着力提高谈话的针对性、指向性、警示性。二是强化廉政谈话针对性。已分别于2020年12月10日、2021年10月22日,按照廉政提醒谈话工作方案,本着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自我发现、自我纠正,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讲究方法、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各层级领导干部岗位实际特别是廉政实际,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2021年度廉政谈话提醒工作;谈话人从工作落实、廉政责任落实等方面对被谈话人作出总体评价,并从学习、工作、作风、廉洁等方面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被谈话人分别作出表态。2021年8月,根据巡察整改部署,副主任欧某某与综合服务科科长陈某某和机关保卫处负责人郑某某两位同志重新进行了2020年度廉政谈话,处纪检监察员朱某某做记录。
(9)关于干部教育管理有差距,干部职工因履职不到位分别被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升廉洁自律意识。2021年2月9日,组织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元旦、春节节前教育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加强廉政学习教育,树牢守底线思维;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关意见,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担当作为、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将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纳入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传达学习贯彻《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根据处党组部署,对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退休领导干部林文秀同志予以了诫勉谈话。
3.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10)关于监督力量发挥不充分,监督覆盖不广,主动查找、发现问题线索不够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扩大监督覆盖面。市纪委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结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实际,深化拓展监督深度广度。列席参加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党组会议,从资金运行、工程项目实施程序等相关环节强化对资产和工程项目的管理监督。列席参加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年度述责述廉会,组织开展“关键少数”廉政风险排查,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针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处5名干部职工因履职不到位分别被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情况,开展以案示警教育。二是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指导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于2021年4月制定《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拟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提前上报市纪委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均视情派人参加,全程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加大监督指导力度。
(11)关于监督不够全面深入,对机关干部关切的问题不能有效监督深入推动解决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传导压力。市纪委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转发市纪委关于做好春节、五一等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的工作提示,动员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加强廉政教育,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信号。二是提升问责质效。组织全组人员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提升问责质效。三是推动解决问题。就幼儿园招生及停车难等问题深入调研,推动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就招生管理规定涉及的招生条件、招生、入学和退转学等内容修订和完善,做好2021年度秋季招生工作。
4.选人用人工作存有差距
(12)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够规范,考察范围不够广、考察材料不完整,执行任前公示制度及谈话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分别组织中心组成员和办公室业务人员于2021年2月1日、2月2日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条例规定,提升党组对人事工作的认识和干部人事工作队伍能力水平。二是严格谈话制度。针对未执行任前谈话制度的问题,2020年10月12日党组书记对提任办公室副主任的人员进行了任前谈话;2021年3月30日党组书记对2016年提任副主任科员的郑某某进行了任前补充谈话。三是规范选用程序。针对考察范围不够广、未开展同考察对象面谈程序、考察材料不完整等问题,科学规范制定《四级主任科员职级晋升考察实施方案》,对晋升四级主任科员的考察范围、考察谈话形式、考察材料撰写等作出明确要求。巡察整改以来晋升1名四级主任科员时,考察组按照考察范围,开展了个人谈话、民主测评及征求意见工作,并征求党组书记意见,与考察对象本人面谈;组织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等进行了审核,向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征求了党风廉政方面的意见。四是规范任职程序。针对郑某某提任副主任科员的公示时间仅有4个工作日的问题,责成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升干部人事工作专业水平;在开展党组谈话、政治监督谈话时,围绕类似问题对选人用人工作提出要求。2021年3月,1名四级主任科员职级晋升任前,按要求公示满5个工作日,严格执行了任前公示制度。
(13)关于执行干部人事配套政策法规不到位,职数审批、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干部借调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策法规把握。中心组成员于2月1日集体学习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公室人员于2月2日集体学习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条例规定,进一步加深对人事管理配套制度的领会把握。二是及时整改突出问题。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党组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重新认定吴某某2015年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定等次,要求其补缴回多领取的“一年一档”工资和多领取的平安、绩效、文明奖金共456元。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免去吴某某后勤保障处副主任职务。三是从严落实审批程序。针对职数审批不规范的问题,在新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晋升中,在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才按要求部署开展民主推荐工作。四是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党组于2015年10月研究同意秀屿区埭头第一中心幼儿园教师黄某某调入莆田市机关幼儿园,因换届期间人事冻结,调动手续未办理。因市机关幼儿园增加班级,缺少教师,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未再专门召开党组会议,于2016年9月发函先借调黄某某到市机关幼儿园任教,借调函未明确借调期限,黄某某于2016年9月借调到市机关幼儿园,于2016年10月返回原单位上班。针对黄某某借调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印发《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关于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干部借调,严格按有关借调规定和流程进行办理。
(14)关于职称评聘混乱,执行工勤人员聘任规定不到位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认识。中心组成员于2021年2月1日集体学习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办公室人员于2月2日集体学习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提升对岗位设置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夯实岗位聘用工作基础。二是立行立改。幼儿园已于2021年1月29日前,对照第三轮(2016年)岗位设置岗位说明书,对聘任一览表职称代码和岗位名称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了逐一核对,纠正,并补充了技术工五级的岗位说明书。三是依规聘用。按照我市统一部署,成立第四轮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规范做好第四轮岗位设置、调整及聘用工作。科学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在岗位聘用程序中写明具体的竞聘上岗办法,按程序公布岗位空缺情况,按要求做好竞聘人员资格初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及报告等工作,并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第四轮岗位聘用工作。四加强管理。已根据市委编委《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撤销市机关服务部的批复》,妥善做好市机关服务部机构撤销后人员安置、编制核销等各项工作。除市机关服务部外下属3个事业单位保留工资的工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自然消化。
5.落实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整改不够全面、到位
(15)关于2018年市审计局在对管理处原主任吴某某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在食堂就餐卡审核审批、餐卡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整改到位。针对市审计局在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原主任吴某某经济责任审计中,所发现存在管理处3名干部职工退休后仍使用就餐卡的情况,审计期间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即组织进行核实,统计多占用财政补贴的数额,办理销卡手续,并通知持卡人将多占用的财政补贴14130元退回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财务科,并由财务科退回至市财政局,该问题已于2018年审计后整改到位。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为加强机关食堂管理,对2012年下发的《莆田市机关食堂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于2020年9月印发《市直机关食堂开办及管理规定》,要求各单位经办人及时提醒本单位人员自调出、退休或者解聘(辞职)之日起停止使用食堂就餐卡,办理销卡手续,进一步加强对调动、变动人员的餐卡管理。三是同步整改,追缴款项。在巡察期间,通过身份证信息比对法,排查可能存在的退休未清卡的情况,共排查出26人因用卡单位未及时报送销卡材料导致退休后多消费财政补贴,合计27010.1元,经与持卡人所在单位进一步核实后,即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如数缴回相关款项,巡察期间已如数追回,并按规定将款项退回市财政局。四是再次排查,追回款项。针对个别已调离机关大院多年不再享受财政补贴的A卡,已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进行再排查,共排查出4人多消费财政补贴15461.6元,巡察期间已如数追回,并按规定将款项退回市财政局。五是收集信息,核实情况。在巡察期间,已向身份证信息错误或缺失的7人所在单位收集身份证信息并核实情况,7张卡均无多消费财政补贴。六是教育批评,强化管理。及时开展系统排查、分析原因,经排查,系统显示3名非编持A卡人员的问题,系系统操作员信息点击失误导致,3名人员系市公安局派驻机关警务室的在职在编民警,巡察期间已对该人员性质信息进行了更正,并对工作人员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抓好机关食堂各项管理,切实把机关食堂民生工程办好。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一组巡察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期间, 共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移交信访件0件、问题线索0件。结合巡察指出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诫勉处理:
因退休后违规经商办企业,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原房产管理科科长林文秀同志给予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关于推进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层次不高,未按要求开展督导检查考核,未能督促加快建设末端回收处理系统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检查考评。按照《莆田市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办公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及量化考评要求,在做好市机关大院垃圾分类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四分类”工作的同时,分季度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各县区(管委会)办公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考核,及时通报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共对40余家单位开展4轮17次专项督查,结合督查情况,印发《关于对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指出不同程度存在的宣传教育不到位、设施配置不健全、分类投放不规范等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受检单位均对照检查和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从建章立制、设施配置、机制落实等方面予以整改提升。二是强化日常工作推动。切实落实《莆田市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办公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时间节点等,扎实推进全市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全覆盖。三是加强工作对接指导。指导各单位与餐厨垃圾回收公司签订合同,做好厨余垃圾的回收处置;指导各单位与街道环卫部门签订合同,回收其他垃圾并运送至发电厂处置(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各单位与可回收垃圾公司联系可回收垃圾的处置(由商务部门负责);有害垃圾由单位回收存放存储一定量后由街道环卫部门转运至秀屿区有害垃圾场处置(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四是强化业务沟通交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赴市城管局、城厢区城管局等部门,就生活垃圾末端回收等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业务科室也多次与市垃圾分类办主动对接,进行业务交流,探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回收处置事宜。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不同种类垃圾回收处置分别由城市管理部门、商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目前尚无法建立末端回收处理系统。下一步将加大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健全完善末端回收处理系统。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2.关于服务质量有差距,有投诉反映保安人员服务态度方面问题还比较明显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端正服务理念,转变工作作风。自2019年6月以来,一直在保安人员队伍中进行“既要管理、更要服务”“管理服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教育和服务培训,队伍作风有了较大的改善。二是强化岗位职责培训。每周一早上7:30-7:50,安排所有保安人员(除两个岗位值班人员外),在市机关1号楼大门口开展岗位职责培训等。三是严格奖惩制度运用。认真落实《保安管理奖惩规定》,通过严格奖惩及制度运用,进一步激发了保安队伍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了机关安保服务的文明、规范化水平。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2018至2020年度收到关于保安服务态度的诉件数分别为1、1、9件,2021年以来为3件,均因机关保安引导车辆、维持秩序过程中沟通不畅导致。下一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将针对安保人员服务礼仪问题,持续加强管理,要求保安公司于每周一早晨的教育和培训中,总结上一周的工作情况,针对执勤中出现的问题,特别是服务礼仪等问题,及时改进;敦促安保人员在值勤中文明用语、积极沟通、耐心服务,努力为机关工作人员和来访办事群众提供最好的服务保障。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3.关于对个别重要事项决策不够科学,机关大院外的事业单位干部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切实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共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党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用领导班子集体的智慧进行正确决策。二是2019年市机关幼儿园秋季招生,由于严格设定了入园标准,以往作为招生公告范围内的龙桥居委会、莆田学院、哲理中学等,都未列入招生范围之内,而是计入范围外招生范围,实际招生范围外幼儿仅45名。三是2020年市机关幼儿园秋季招生进行了重大整改,共招收幼儿294名,招生范围外幼儿仅38名,且其中相当一部分幼儿家长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中就职。四是2021年市机关幼儿园秋季招生,共招收幼儿215名,招生范围外幼儿29名。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幼儿园占地面积及教学楼空间有限,无法扩大招收范围。下一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正在努力筹建市机关第二幼儿园,预计届时将显著扩大招生范围。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4.关于固定资产底数不清、账账不符、账实不符,部分资产处置未报审批、土地未录入资产账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升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组织财务人员于2021年1月26日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提升对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提高资产管理业务水平。二是及时摸清底数,登记入账。湖岸路217号店面、机关宿舍区19号楼(现13号楼)仓库面积已分别按房权证建筑面积37.06㎡、179.15㎡调整登记入账;市机关干部周转房土地面积已从市机关1-8号楼及广场土地中拆分,并按市政府13号楼、14号楼、15号楼不动产权证宗地面积11699.88㎡重新登记资产卡片,市机关1-8号楼及广场土地按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地块一使用权面积27731.91㎡、地块二使用权面积74285.65㎡、地块三使用权面积165713.08㎡、地块四使用权面积54259.67㎡、地块五使用权面积11094.82㎡,扣除划拨市机关干部周转房的土地面积11699.88㎡后,按总土地面积321385.25㎡修改资产卡片。三是认真核实资产,调整入账。对仓后路55号宿舍12号楼(现5号楼)中一套已房改的房产(面积82.83㎡)、警务室(面积60㎡)及市机关宿舍区3号楼(面积160.16㎡)的房产,已按规定对其进行资产核减;对市机关后院29号楼、30号楼(现15号楼,原普鲁士牧师楼)的实际面积,已以莆田市城镇房屋分幢普查表为证,更改为353.07㎡;对仓后路55号1号楼公房、仓后路39号店面、机关医务室、4号楼(即现1号楼)等房产,已以资产现场重新核实的面积及评估价值调整入账。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目前正在着手办理不动产权证,幼儿园土地无法录入资产账。下一步,幼儿园将加快办理不动产权证,待证件办理后,根据不动产权证面积登记资产卡片。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5.关于执行干部选任导向、原则、标准有差距,未细化梳理有关制度、轮岗交流和培养统筹不够、领导干部近亲属同在本单位任职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认识。中心组成员于2021年2月1日集体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办公室人员于2021年2月2日集体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条例规定,进一步提升对干部人事工作的认识和干部人事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健全工作制度。2021年4月16日印发《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关于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暂行规定》,健全完善干部工作机制体制。三是对照查摆剖析。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围绕选人用人各相关问题作出对照剖析。四是规范推荐程序。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导向、原则、标准,整改并制定《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四级主任科员分析研判和职级晋升方案》,2021年3月开展1名四级主任科员职级晋升工作时,按照谈话调研推荐在先、会议推荐在后的程序,开展推荐工作。五是加强编外职工管理。已对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于2021年2月3日修订《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编外职工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将回避要求纳入编外职工资格审核、考察内容进行严格执行。2021年6月11日,党组会议对近亲属编外职工的进退去留作出结论,4名编外职工予以续签劳动合同。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已结合实际,于2021年4月制定《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工作人员轮岗交流实施办法》。因换届人事冻结,暂未能开展轮岗。下一步将着手启动干部轮岗交流工作。针对后续人才不足的问题,从去年开始,积极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申报博士选调生、台湾工作人员及新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计划,但只有1名新招录公务员能够到位;下一步,将坚持抓好后续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后勤干部队伍力量。2名编外职工拟予以进一步妥善处置。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6.关于选人用人“7+3”专项整治不彻底,超配工勤职数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自查。2021年4月6日,通过电话查询方式,在全处范围内组织开展退休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工作。除林文秀外,未发现其他退休领导干部存在违规情况。二是依规整改问责。将该问题移送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并配合纪检监察组做好核查工作,根据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关于林文秀同志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于7月5日对林文秀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市机关保卫处和市机关后勤保障处工勤人员较多,但工勤职数不足,导致出现超职数配备工勤人员情况。下一步,将根据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待其退休,自然消化。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办公用房清理调配力度不够。机构改革后,市直部门还有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农村农业局、文旅局、发改委、审计局、网信办、住建局(人防办)等8个单位无法实现集中统一办公,特别是市应急局、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均分散在3处办公。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服务意识。于2021年1月20日,组织房产管理科业务人员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二是主动协调部分单位集中办公。经与市环保局、省市环境监测站反复沟通,并由市政府居中协调,该3家单位从大局出发,已将省市环境监测站从市机关5号楼整体外迁至海西公馆。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已根据市政府的安排,将市委网信办、市应急管理局、市智慧消防平台集中至5号楼办公。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由于市机关大院目前无适合的空余办公场所进行调剂、腾挪,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审计局等3家部门暂时难以集中办公。下一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将继续深入开展全市办公用房信息摸排,待有关单位外迁并腾出适量房源后,及时制定市机关大院办公用房统一调整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时,将加大推进力度,继续动员市农业农村局到市机关大院外集中办公;动员市勘测院、市设计院从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大楼迁出,实现市自然资源局集中办公。市住建局将搬迁至海峡商务中心大楼办公,待其装修完成后,将把市人防办搬迁至市住建局一起办公。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
五、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强化巡视整改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持续巩固好、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机关后勤事业打开新局面、迈上新高度。
(一)持续提升工作站位,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彻党的各项建设始终,贯彻机关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持续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整改成果。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使命感、责任感,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结合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尚需进一步跟踪落实的事项,坚持责任人、责任领导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逐一销号,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已建立的制度机制,切实抓好落实,并根据机关后勤实际,不断完善、补充,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三)持续聚焦责任落实,运用整改成效。始终坚持“两手抓”,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机关后勤主责主业协同推进、同频共振。以深化巩固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为契机,以党史学习教育、“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为载体,不断推进机关后勤业务工作取得突破,不断提升机关干部职工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为实施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奋力谱写美丽莆田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2292093;邮政信箱: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1号楼(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电子邮箱:glc2292093@163.com。
中共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党组
2022年4月20日
[国企基层党组织思想建设存在问题]中共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怎么写技巧如下:110. 《法治思维,强化合规意识》 国企基层党组织应培养党员的法治思维和合规意识。通过组织法律培训、加强合规文化建设等方式,基层党组织可帮助党员树立法治观念,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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